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的要求,做好我校2009年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精 第一条:学校全称:漳州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10402
第二条: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第三条:办学性质、层次:公办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四条:学校概况:
漳州师范学院是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的全日制省属本科师范院校,前身是创办于1963年的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学校座落在鱼米花果之乡、历史文化名城、闽南沿海开放城市——漳州市。交通便利,环境优美。2000年我校以优异的成绩首批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顺利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评估,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09年通过专家评审增列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学校校园面积1731亩,校舍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全校拥有纸质图书138万册,电子书刊129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额11983万元。现有高级职称教师414人,博士108人、硕士423人。学校现设有中国语言文学系、新闻传播系、外国语言文学系、政治法律系、历史与社会学系、数学与信息科学系、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系、化学与环境科学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教育科学与技术系、体育系、艺术系、管理科学系、经济学系、生物科学与技术系、成人教育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学校现有50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和12个硕士点,全日制本科生面向全国17个省份招生。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近2万人。
目前,学校正全面实施“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以教育创新为指导,以内涵发展为主题,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一所以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师范大学。
第五条: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09年我校招生计划均经教育部核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也会在我校校园网招生信息网页上公布。
招收本科专业有: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广告学、英语(论坛)、日语、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学、历史学、人文教育、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旅游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音乐学、美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环境科学、科学教育、应用化学、园艺、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园林、体育教育、社会体育。
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为5000名。面向福建、河南、河北、江西、湖南、湖北、山东、辽宁、浙江、吉林、安徽、四川、广西、山西、黑龙江、贵州、甘肃等17个省份招生。
2、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
3、报考师范类考生请注意:根据《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申请教师资格时,男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4、凡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合格者方能填报外语专业志愿。
5、根据闽招办[2006]普5号文件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
6、各专业考生体检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六条:录取原则:
1、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以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投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等“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2、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重大和特殊的事项由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决定的原则。
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