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吉林省教育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高等学校名称:吉林省教育学院
2、校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199号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高等学校
二、招生计划
2009年我院计划招生500人,其中高职(专科)320人,对口招生180人。招生对象为吉林、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北、河南等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相应学历人员以及吉林省的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或相应学历人员。
附表:吉林省教育学院2009年在有关省分专业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 科类 学制 招生人数
吉林 辽宁 黑
龙
江 山东 河南 河北
普高 对口
计算机应用技术 理工 两年 35 20 5 5 5 10
网络系统管理 理工 两年 20 15 5 5 5
应用电子技术 理工 两年 35 20 5 10
图文信息技术 理工 两年 40 15 5 10
市场营销 文史 两年 35 20 10 5 10
商务英语(论坛) 文史 三年 55 5
电脑艺术设计 艺术(文) 三年 90
三、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