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2009招生简章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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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树达学院根据本院的发展规划、生源状况、教学条件、毕业率和就业率等情况,提出专业设置及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各专业学院申报专业招生计划,及时汇总,报树达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并通过相应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2009年树达学院招生计划为1500人。2009年树达学院只在湖南省投放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专业方向有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法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社会管理方向)、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文化产业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英语(论坛)、日语、社会体育(体育表演艺术方向)、艺术设计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舞蹈方向)、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艺术设计(装潢设计方向)、生物技术、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护理学、临床医学、药学、旅游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方向)、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等35个。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顺序预录取,如第一志愿所有专业均不能预录,则实行调剂预录,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已预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按照安排的专业交费确认,未交费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若还有缺额的专业且考生愿意服从调剂,则在交费确认后,也可调剂录取到该专业。有关树达学院交费确认的具体方案以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网站发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学院执行湖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院只实行英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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