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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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生各种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受奖面达学生总数的70%。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特等奖学金4200元,一等奖学金14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对优秀学生干部和学有专长的学生,设有单项奖学金。对优秀学生设有“于己百奖学金”、“王道坤英才奖学金”等。

  所有专业的学生享受政策性补贴,每人每月可得到生活费33元。

  第十六条 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

  学院采取多种形式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可申请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还可得到社会各界提供的各种奖学金的资助,如:“海鸥”助学金,“念慈庵”助学金等。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还给予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并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报到时,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联系部门:甘肃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东路35号

  邮政编码:730000

  电话:0931-8765321

  传真:0931-8619911

  E-mail: zsb@gszy.edu.cn

  网址:www.gszy.edu.cn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甘肃中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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