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开公示各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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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阳光招生制度化、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精神和要求,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今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专刊上进一步公开14项招生政策内容、公示26项考生照顾政策内容。

阳光招生公开的内容主要为:招生政策、规定、实施办法、主要招生考试工作进程、教育部下达的全部招生计划、本科一二三批次、高职高专批次按志愿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含录取规则)、投档规则、各分数段考生分布信息(1分一段、10分一段)、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军事公安院校军检政审面试阅档分最低分、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投档分最低分、各批次各科类各院校各专业录取分最低分、举报电话等。

公示的考生照顾政策内容: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名单,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名单,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烈士子女考生名单,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单,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自治区级优秀学生考生名单,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自治区级体育竞赛优胜者考生名单,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名单,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者考生名单,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的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考生名单,审核“高考(论坛)移民”考生名单,应届考生名单等26项内容。

考生查询内容:军事公安院校军检政审面试阅档状态及不合格原因,区内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是否合格查询,阶段性提供本科一、二、三批和高职高专批考生在网报志愿后所报院校分院校、分专业当前报考人数及按1:1比例和院校投档比例各院校、各专业当前投档分和最低分,实时提供本科一、二、三批和高职高专批考生在网报志愿时本人在所报院校中的排序位次和所报院校第一专业排名、考生录取状态实时,考生投档轨迹查询(仅限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录取结果等15项查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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