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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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相关文件精神,在2010年高考自主招生工作中,学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 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我校某一学科专业具有较强培养潜能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3.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 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学推荐的,高中阶段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 的学生。

  5. 具有文艺(业余等级达到九级及以上者)、体育(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特长的学生。

  二、 招生计划

  2010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原则上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

  三、 报名及推荐程序

  1. 学生本人申请并经所在中学推荐。

  2. 网上报名:在2009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站的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3. 书面报名: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北京化工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和推荐表》,打印并填写,经中学班主任、主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随成绩单、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A4复印纸,装订成册),在2009年12月10日之前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

  4. 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网上报名状况和书面报名材料接收情况,请考生在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凡网上和书面报名材料不全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不能获得初审资格。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5. 学生报名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我校将根据上述情况进行面试,所选专业偏离本人获奖及特长的,我校招生办公室有权进行调整,请慎重选择专业志愿。

  四、选拔程序

  1.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

  2. 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09年12月20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www.ibuct.cn),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2009年12月20日至22日期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已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和考试。

  3. 我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要进行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能力测试(不分文理),由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和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笔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我校面试专家组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与打分。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上述一所高校,并须参加该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4. 专家评审组根据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于2010年1月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上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审核公示,确定最终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我校将向入选考生邮寄《北京化工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书》。

  五、录取原则

  1. 入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仍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分数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如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则优惠条件自动取消,我校将不予录取。

  2.考生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若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提档线,考生可享受在统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的基础上加30分录入相关专业;其他未达到我校提档线的入选考生则享受统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的基础上加20分录入相关专业。

  3.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提档线,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省赛区二等奖以上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和招办审核备案后,可自动进入我校优秀生候选名单,直接参加我校优秀生选拔面试。

  4.优秀生可以自主选择本科专业;可享受北京化工大学优秀生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可以获得当年度全额奖学金;连续三次获得优秀生资格的考生可以获得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荐资格。

  六、监督机制

  1. 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七、报名及测试时间安排

  开始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0日(届时我校招生网站将显示“报名系统开通”提示)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0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09年12月20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报到及考试时间:初审合格学生在2010年1月2日到我校报到、3日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关于自主选拔录取考试的通知)。

  考试成绩查询:2010年1月底网上公布考试成绩(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并上报教育部及省招办公示和备案。

  咨询电话:010-64435706、64436198、64453226

  本科招生网址:www.ibuct.cn

  八、本方案经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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