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院校艺考校考合格证数量约为招生计划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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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热一直高烧不退。很多考生奔波于七八所学校赶考,“广种薄收”获得合格证。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0年普通高考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办法,明确招生院校可根据各专业特点和教育部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其专业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合格证书。

  2010年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不需组织校考。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在取得我省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生源范围内组织专业校考,也可以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我省将于2010年2月2日前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全省艺术类统考各专业类别的合格资格线,并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发放合格证)。报考省外院校校考的考生,须先参加湖南省统考并取得相关专业合格资格。 (胡力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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