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生办12月7日公布了经教育部批复的201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方案与现行高考模式相比,变化主要体现在高考命题的改革和录取办法的改革。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陕西省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实施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逐步建立与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陕西实际,陕西省制订了《201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据陕西省招生办新闻发言人郝春怀介绍,方案与现行高考模式相比,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高考命题的改革,原则是在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指导下,结合陕西省高中新课改的实际,按照教育部的考试大纲和新的学科课程标准进行命题。二是录取办法的改革,新方案以全国统考成绩为主要的录取依据,同时将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依据。高校也可以根据实际提出本校录取时对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
根据方案,2010年陕西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必考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小综合”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命题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的要求,不超越各学科课程标准,不超越考试大纲。力求符合中学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既有利于中学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负担;又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同时,试题设计力求突出基础性、灵活性和开放性,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既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又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解答能反映出学生的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试题素材和解答要求对所有考生公平,避免需要特殊背景知识和特殊解答方式的题目。同一科目不同选修模块的选做题分值相等,难度、区分度力求均衡。
方案规定,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考生“3+小综合”考试成绩、结合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择优录取。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陕西省招办将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部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高校如果对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要求,应在其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陕西省:明年高考命题和录取办法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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