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信息来自2008年12月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08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662个本科专业和6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可自2009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412个本科专业和14个医学类专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需评估的4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待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11个专业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11 湖南省 南华大学 040104 教育技术学 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