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11月17日讯(记者 尹玉涛)11月17日,省招考院下发《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对2009年我省高考的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特殊考生、照顾政策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规定。
报名时间为12月1日至3日
2009年高考的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至3日,逾期不再办理。对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各市可视具体情况提前至11月中旬开始。
报名地点为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户籍和学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属同一市内的考生可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跨市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特殊考生要填登记表
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点办理审核验证、登记手续,并填写《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登记表》,经中学和县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招办。
2009年照顾录取项目,报名时暂按《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考照顾录取政策》的规定执行,实际录取时将按照我省研究确定的2009年有关高考照顾录取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