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11月17日讯(记者 尹玉涛 )在报名时,考生需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并提供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包括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等,应届生由县(市、 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同时,考生必须提供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非应届生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意见等;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可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省招生委员会指定地点报名;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县(市、区)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以上教育部门考核证明;2008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需上交2008年的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