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09高考及2010届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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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考报名的有关规定:

  1.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2.报名时,考生需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考生应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录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3.应届生、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在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时取得考籍号,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取得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建档时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汇总本地报名信息后,生成考生号,考生在体检、专业考试、填报志愿、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

  4.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书》,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对于几类特殊考生,根据报名办法规定:

  1、报考艺术、体育类(含艺术、体育兼普通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相关信息,并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发给《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艺术或体育类招生的各类专业考试。

  2、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写《江苏省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市、县(市、区)招办负责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由审核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

  3、拟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在12月31日之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我省2010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3-4日,逾期不得补报。

  根据规定,高二年级在校生的报名以学籍为准,往届生的报名以户籍为准。2010届高二年级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其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省内2010届跨大市借读的高二年级在校生,须回原学籍学校报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考,经借读地招办同意,并须办理借考手续。

  考生报名时,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及考试费。

  以上报名工作的文件已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上公布,考生可注意查阅详细规定,下载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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