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办法
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部分外语专业2009年在京招生实行考生自愿报名,单独加试,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提前录取院校录取之前单独录取的办法。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院校 招生专业 计划招生人数 男生数 合 计 女生数 合 计 其中:文史类 其中:理工类
男生数 女生数 男生数 女生数
北 京 外 国 语 大 学 俄语 12 8 4 4 2 4 2
德语 14 8 6 4 3 4 3
法语 12 6 6 3 3 3 3
西班牙语 5 3 2 2 1 1 1
阿拉伯语 7 4 3 2 2 2 1
日语 8 4 4 2 2 2 2
波斯语 2 1 1 1 1
印尼语 2 1 1 1 1
老挝语 2 1 1 1 1
缅甸语 2 1 1 1 1
泰国语 2 1 1 1 1
罗马尼亚语 3 2 1 1 1 1
葡萄牙语 4 2 2 1 1 1 1
瑞典语 6 4 2 2 1 2 1
匈牙利语 2 1 1 1 1
意大利语 4 2 2 1 1 1 1
捷克语 2 1 1 1 1
荷兰语 4 2 2 1 1 1 1
韩国语 4 2 2 1 1 1 1
合 计 97 54 43 26 23 28 20
北 京 语 言 大 学 德语 5 3 2
法语 5 3 2
西班牙语 5 3 2
阿拉伯语 5 3 2
日语 5 3 2
朝鲜语(韩语方向) 5 3 2
意大利语 5 3 2
合 计 35 21 14
北 京 第 二 外 国 语 学 院 俄语 7 3 4
德语 12 5 7
法语 12 5 7
西班牙语 12 5 7
阿拉伯语 8 5 3
日语 35 15 20
朝鲜语 10 4 6
葡萄牙语 6 3 3
合 计 102 45 57
以上各专业文理兼招,学制四年,本科,北京外国语大学除德语、法语、日语专业可招收英语语种和与专业相对应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北京语言大学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对考生高考应试的外语语种不限。
三、报考条件
已参加北京市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
招生院校名称、地址、乘车路线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网 址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 (公交车:323、374、634、968、特8、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在为公桥站下车) 4月6日 8:00-11:30 (同时举办该校招生咨询活动) 北外东院 010—88816481 www.bfsu.edu.cn或 zhaosheng.bfsu.edu.cn
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公交车:307、331、375、690、722、743、809、825、826路在成府路或语言学院站下车) (城铁:五道口站下车向东500米) 4月6日 8:00-11:30 (同时举办该校招生咨询活动) 本校逸夫楼一层大厅 010—82300521 www.blcu.edu.cn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公交车:乘312、728路到茶家坟站下车;或乘342、382、388、411、731、815、846、859、908、运通111路到“二外语”站下车) (地铁:八通线到“传媒大学”站下车出北口向东500米) 4月6日 8:30-12:00 (同时举办全校高考招生咨询活动) 本校1号教学楼 010—65778007 .bisu.edu.cn
考生持身份证和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2张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向招生学校提交本人参加北京市2009年高考报名时以“09110”开头的14位考生号)。要求考生只报考一所院校。
五、加试时间及内容
招生院校名称 加试时间 加试内容
北京外国语大学 4月12日上午8:00-12:00 口试、面试
北京语言大学 4月12日上午8:00-11:30 口试、面试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4月12日上午8:30-11:30 口试、面试
口试、面试内容:英语朗读并回答问题、所报语种发音模仿、中文朗读、知识面考查以及身高、体型、五官等。
六、高考报名及填报志愿
报考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述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报名、填报志愿、体检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不再填写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述单独招生专业的志愿(说明: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述部分专业在统招中还将另外安排招生计划)。
七、录取
7月初,考试院高招办将在统一录取之前,安排单独招生专业录取。录取工作要认真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看考生的高考总成绩和口试、面试的成绩,还要注重外语、语文的单科成绩。
录取时将根据报考上述专业考生的成绩,原则上按计划招生总人数的150%以内的比例,分别确定男女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学校负责制”的原则由招生学校决定录取与否,遗留问题由学校处理。
已被上述专业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八、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