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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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是2005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按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独立学院。

 2. 学院的招生工作坚持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1.学院2009年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序列,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和专科考生。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 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 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 学院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 各专业外语语种报考不限,但入学后外语课程仅为英语(论坛)。

  5. 报考考生须为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疾病者,体检专业限报要求具体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 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建筑学专业要求入学后加试素描。

  四、录取规则

  1. 调档比例为我院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

  2. 我院按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我院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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