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如能做到决策科学民主、办学公开透明,加分政策就不至于变异。我国的教育发展,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加强改革,建立一套能保障教育决策科学、民主,学校办学能真正对受教育者负责的管理制度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日前表示,教育部将进一步规范高考加分项目的设置,到底哪些项目可以加分、应该加多少分,都会作进一步研究,严守标准、宁缺毋滥;要求各省市区清理并规范高考加分的项目、分值以及适用范围;对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各省份招生部门要负责向社会公布,未经公示不能算入高考成绩。
加分政策逐渐异化出了“加分教育”,同时滋生了腐败
此前的一个月里,关于高考加分是否公平的质疑,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福建省有人大代表要求取消奥数加分,遭家长反对;另一个省的航模加分被指促成了一个“加分俱乐部”,记者调查显示,当地某中学2009年参加航海模型加分测试的19名高考生中,13名考生的家长要么是官员,要么是老板,其余6名都是教师子女。
从高考加分政策的初衷看,对体育、艺术、学科特长生以及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一定加分,是为了修正高考录取凭卷面分数的单一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素质教育。但在实践中,加分政策逐渐异化出了“加分教育”,同时滋生了腐败。
加分政策之所以异化出“加分教育”,原因主要在于分数导向。加分政策是将考生某方面的特长,折合成一定的分数加到高考卷面分数上——特长素质“分数化”,虽然打着素质教育的旗号,但强调的是分数在高考录取中的作用。在这种制度下,考生及其家长倾向于谋求加分,而不是谋求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而且这些折合到高考分数中的素质,只是在集中录取阶段发挥作用,进入大学大门之后,是不会被录取高校复查的。
加分政策之所以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在于政策的制订程序不民主,政策的执行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加分项目、加分分值的确定,基本由教育行政部门说了算,事先并不广泛征求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这样的加分政策决策程序,为权势侵蚀教育提供了空间,导致加分项目泛滥。据报道,一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甚至可以为领导的子女度身定制加分政策,把违规合法化。有关统计显示,各类高考加分政策现已达到192项之多,其中包括一些明显有违教育公平的加分,比如为金融高管子弟加分、为进城买房者加分,等等。近年来,有关加分政策执行中的丑闻,不时见诸报端。2006年,湖南体育特长生造假案轰动一时,有不少持有“体育竞赛优胜者”和“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不会投球、不能跳、不能跑,一些三级跳远的考生连沙坑都跳不到,参加健美操测试的考生连韧带都压不下……
不能简单取消高考加分,应从三方面改造高考加分的土壤与环境
针对加分政策的变异,社会舆论呼吁“取消一切加分,还高考一片净土”。不过笔者并不赞成简单取消高考加分,因为取消了,按照高考卷面分数的单一标准录取,表面上看可以维系脆弱的教育公平,但从近年来各地揭出的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大家也明白,只要影响高考加分政策从良好初衷走向变异的环境和土壤没变,特权还会以其他方式来侵犯普通百姓的受教育权利。因此,对于高考加分政策,应做以下三方面改革,改造高考加分的土壤与环境——首先,变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决策的方式为科学、民主决策,对高考加分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在目前的高考加分项目中,数学、物理、化学等全国性学科竞赛的优胜者获加分,考生和家长意见不大,而对于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和三好学生的加分,则质疑颇多,原因在于特长和三好生评价可能有“水分”,因此,在选择加分项目时,应广泛听取学校、老师、家长、学生的意见,而不能由教育部门自作主张。其实,如果这种新的决策机制能够建立,很多存在于我国教育中的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其次,每个加分项目获得者的名单都要公示。在高考录取中,一分之差对考生的投档录取的影响就极大,更不用说10分、20分的加分了。因此,在执行经严密论证确认的加分政策时,需要公开、透明,笔者建议,公布所有获得加分的学生的全面信息,包括家庭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再次,从长远看,对考生的加分政策,应纳入多元评价体系,即变“高考成绩+加分”为用多项指标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学生按照自己的个性发展,而学校根据对学生的综合评价自主录取。这类似于美国大学对申请者的评价和录取。
当然,对于高校自主招生,近年来也存在质疑。其实,分析对加分政策的质疑与对高校自主招生的质疑,其根本原因是一致的,即决策不够科学民主、办学不够公开透明。也就是说,如能做到决策科学民主、办学公开透明,加分政策就不至于如此变异,同样地,高校的自主招生也会有良好的公信力。所以我国的教育发展,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加强改革,建立一套能保障教育决策科学、民主,学校办学能真正对受教育者负责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