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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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且参加所在省市区专业联考,无联考的我院承认各高校单独测试成绩。对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三、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1、学费:文史类专业和理工类专业5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人年。

2、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人年;六人间1000元/人年;八人间600元/人年。

3、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奖率达25%。

四、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类招生。按大类招生安排如下: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和会计与审计按财务会计类招生;国际金融和保险实务按财政金融类招生;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系统管理、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按计算机类招生;工商企业管理和连锁经营管理按工商管理类招生;旅游管理、涉外旅游、导游、酒店管理按旅游管理类招生;应用英语(涉外文秘方向)和商务英语按语言文化类招生;艺术设计和装饰艺术设计按艺术设计类招生。新生入学后自主选择专业。

五、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海滨联峰北路90号;

2、邮政编码:066100

3、招生咨询电话:0335-5926553 、5926611、5926569、5926733、5927760;传真:0335-4187008;

4、联系人:周卫泽(13833573318);

5、网址:www.qhdvtc.com;

6、邮箱:4187008@163. com;

7、举报电话:0335-592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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