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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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1号),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0年我院将面向浙江省普高(文、理科)高中毕业考生开展高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我院自主招生采用“校考 高考”的模式,其中校考测试由我院组织,择优选拔入选者,并确定每位入选者高考录取时的降分幅度(50分以内)。入选者需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如高考成绩达到2010年我省普高第三批最低控制线,并加上自主招生确定的降分幅度分值后,达到我院2010年文、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省考试院将提前向我院投档,我院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优先录取考生所报专业。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0072
2、办学性质:公办
3、办学层次:高职
4、主要荣誉:全国优秀高职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创建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校园、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二、招生计划
2010年我院自主招生计划121名,专业及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计划
(名) 学制
(年) 学费
(元/学年) 招收对象
林业技术 20 3 免学费 文、理
计算机网络技术 20 3 6000 理科
会计 41 3 6000 文、理
旅游管理 40 3 6000 文、理


三、报名条件
符合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第三类文或理科报考手续的高中毕业生;每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四、报名办法
(一)考生填写《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并由考生所在学校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表格下载,网址是:http://zs.lszjy.com )
(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考生所在学校盖章后的《丽职院2010年自主招生报名表》一份。
2、考生本人报考2010年普通高考文(或理)科第三类的报考材料。
3、考生签名的《诚信考试书》一份。可到http://zs.lszjy.com下载。
4、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
5、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三)报名考试费:100元/人,报名或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四)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五)报名时间:2010年4月1-30日
(六)材料邮寄通信地址:丽水市中山街北段五宅底2号,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323000。
现场提交报名地址: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新图书行政楼五楼518室)
五、高职自主招生校考测试安排
校考测试由我院组织。分专业进行,测试以面试为主,结合其他测试办法。具体测试方法按照预定的《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校考选拔测试办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一)考生报到和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5月8日上午。
地点: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校考测试时间:2010年5月8日下午—5月9日。
地点: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内。
六、入选者选拔与降分幅度确定
1、根据测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分专业以计划数的1:1.5比例划定入选者。划定名单中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各专业报名人数如少于计划数的2倍时,按报名人数的75%的比例确定。
2、根据入选者校考成绩,分专业分别确定每位入选者的降分幅度。在各专业的入选者中,校考测试成绩排名在前30%的降分幅度为50分,排名在前30-60%的降分幅度为40分,排名在前60-100%的降分幅度为30分。
3、入选者及其降分幅度确定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zjzs.net和学校招生网http://zs.lszjy.com公示10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入选资格通知书。
七、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须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
2、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省当年第三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成绩加上降分幅度分值后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
3、省教育考试院在普高第三批提前录取最后一天,先行向我院投放高职自主招生入选者档案。
4、我院根据省考试院投放的考生情况,以“高考成绩 降分幅度分值”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凡被我院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通过我院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6、我院未录取的入选者,不影响其后面正常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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