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威海分校2010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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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学校代码:19422

  学校性质: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论坛) ,本科生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二、组织机构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纪监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三、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其它省份控制在120%以内。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专业安排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并首先安排招生计划数以内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按高考(论坛)成绩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根据专业志愿安排到尚未录满的专业,直至录满。

  3、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要求为2B、必测为4C,录取办法是在等级级差法的基础上采用“专业清”的方式安排专业。选测科目等级A 折算为2分,A为1.5分,B 为1分,B为0.5分。

  4、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招办的加分政策。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英语(论坛)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语种(我校理工科类专业及部分文科类专业的一些专业课采取英语授课,小语种考生在报考我校时应考虑本人实际情况)。

  7、艺术类考生须同时获得我校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无省统考除外),方可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该省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江苏省考生外语成绩不得低于40分)。

  8、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数学类等按专业类招生。学生入学学习基础课程一年或两年后,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志愿情况再选择专业。

  9、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是山东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完成学业后,学校颁发山东大学统一盖章的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大学。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审批的当年度标准执行。

  1、学费标准:

  本科:理工类专业:4300元/生.年; 文史类专业:4000元/生.年;外语类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7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4700元/生.年;热门专业在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收费。

  2、住宿费:800元/生.年

  五、奖例与资助措施

  1、学校设置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40%,可获得1400元/年的奖励,另外,还有多个单项奖学金。

  2、家庭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如符合条件,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持当地有关部门证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总额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申请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国家财政100%的贷款贴息。

  4、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专项基金,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获得相应报酬。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还通过发放生活补助、国家助学金、社会资助、临时困难补助和减免学杂费等措施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6、学校为全体学生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 限度地解除了学生的后顾之忧。

  六、其它

  1、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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