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平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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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四平职业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我校共有高职专业25个。2010年招生的高职专业25个。

第六条2010年我校招生计划1940人。

第七条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三章招生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只限英语考生。

第九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文史类、理工类:

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中,按11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适当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艺术类: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按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 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加试要求: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必须有2010年吉林省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

3、 专业调整:学校有权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sppc.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邮政编码:136000)

联系电话:13943462388

联系人:霍平

第四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四平职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学费收取标准

高职专业: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数控技术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市场营销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物流管理专业、营销与策划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软件技术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商务英语专业、旅游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文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供热通风与空调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3G通信技术应用)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700元。



(编辑:刘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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