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招实施规定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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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过后,考生该何时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有哪些注意事项?考生对考分有疑问,该如何进行查分?录取何时开始?……高考过后,考生和家长们十分关注相关政策,根据《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本报在此对2010年四川省高考录取和志愿填报、评卷、考试等多方面进行解读,希望对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

  规定一

  6月9日、10日外语口试

  根据《实施规定》,外语考试分英、俄、日、德、法、西班牙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各外语语种考试均不含听力考试。凡拟报考外语院校、系(科)、专业(含科技外语)的考生,除笔试外,还须参加口试。口试工作安排在6月9、10日,由县(市、区)招办组织进行。

  普通高校除招收藏文一类模式考生之外的藏文专业,只招收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和平武、北川、石棉、汉源、宝兴五县的藏族考生,并须加试藏文;普通高校除招收彝文一类模式考生之外的彝文专业,只招收凉山、甘孜、攀枝花、乐山和雅安五市、州的彝族考生,并须加试彝文。藏文、彝文的加试工作由县(市、区)招办组织进行,时间安排在6月9日上午9:00-10:00。

  今年,我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县(市、区)招办采集的考生志愿信息,按照省统一编制的软件打印《四川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每个考生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输入、填涂、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县(市、区)招办要建立完整的信息确认管理流程和办法,负责汇总、整理考生志愿的信息,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

  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院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各院校进行网上填报。

  规定二

  提前批6月28日前填报志愿

  《实施规定》要求,高考志愿(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6月30日前填报,其中提前批志愿在6月28日前填报。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委确定并公布。

  今年,提前批设置一个本科第一志愿、两个平行的本科第二志愿,一个专科志愿和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设置五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至后的自然顺序分别赋代号A、B、C、D、E,征集志愿为后续志愿),两个预科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和两个预科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除预科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

  高中中专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两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四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

  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勾选该院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勾选的,录取时按不愿调配对待。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院校调配志愿。

  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本科第一批为五个平行志愿中的A志愿)。报考定向就业招生学校且愿定向的考生,应填报该校定向专业志愿或勾选该校的“定向调配”栏。录取时,若填报定向专业志愿考生的生源不足,学校可调配录取勾选了“定向调配”栏的考生到定向专业。

  规定三

  录取共分六个批次

  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分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六个批次。

  提前录取院校含军队(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古巴高等学校(留学基金委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建设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本科第三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专科第一批为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专业,专科第二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和成人高校的普通高职(专科)。

  各批次预科志愿同批填报。

  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二批栏内,高职班志愿填在本科第三批栏内。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本科、专科志愿按所报高校批次同批填报;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志愿填在相应本科批次的

  民族预科栏内,一类模式专科预科志愿填在专科第一批民族预科栏内。

  高中中专志愿设置在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志愿之后,兼报考生可选择填报。

  规定四

  一本批次仍实行平行志愿

  提前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的第一志愿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一般应在在川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本科第一批的平行第一志愿、其他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含预科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进行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本科第一批的平行第一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等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报送我院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凡未报送调档比例的,按照110%进行首次模拟投档),向各有关高等学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等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当本科第一批所有高等学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

  院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

  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若有未完成计划,则征集志愿补充。

  预科按“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00%的比例投档”的办法录取。

  规定五

  6月28日前查分登记

  《实施规定》要求,高考评卷工作结束后,考生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于6月28日前到县(市、区)招办登记。查分结果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实施规定》要求,在川招生的普通高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均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高中中专实行现场局域网录取,录取工作安排在专科第二批之后进行。

  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同批线上未录取考生志愿的办法。征集志愿均设置为平行志愿,其投档时间安排在此前填报的本批次本(专)科(定向)、预科志愿投档结束之后。征集志愿后若仍有极少数学校完不成计划,经省招考委研究,若确须降分的,可在批线下适当降分。

  在录取期间,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

  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外的香港10所单招院校应于7月7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凡被香港10所单招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普通高等学校的统一录取。澳门5所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的相关要求录取新生。(记者:余媛媛 实习生 牛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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