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评卷工作已顺利完成。目前,工作人员要对主客观试题的分数进行对比检查及分数合成,并对部分试卷作针对性的检查。6月23日将以四种方式向社会公布高考成绩,预计23日公布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
6月23日:四种方式公布高考成绩
据了解,6月23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以下四个渠道查询高考成绩。一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免费查询。二是移动电话发送短信“gkcf考生号”至10628833获取高考成绩。三是自动语音信息台查询,联通用户拨打16897788,电信用户拨打16817788,移动用户拨打95105168,根据语音提示输入考生号即可查询考生成绩。四是人工信息台查询,原网通用户拨打1607788,通过和话务员交互来查询成绩。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一定要通过这几种方式查询,以免上当受骗。
据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从6月15日开始组织工作人员录入各科主观题试卷分数,经过六天紧张有序的工作,全区21万多名考生的成绩已全部录入完毕。每一份主观题试卷的分数由两人分别录入,并进行对比,保证了所有考生成绩的准确无误。此外,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正在统计全区高考违纪考生,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6月23至26日:高考成绩复查
为保护考生切身利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允许考生对高考成绩提出复查申请。考生若对某一科目的分数有异议,可持《准考证》到所属旗县(区)招生办提交“复查普通高考卷面分数申请”,由旗县区招生办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提交考生请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收到申请后,立即向考生报名时留下的手机号回复“查卷请求提交成功”的短信息,并成立复查答卷组,组织专人对每位考生提交的申请逐一认真查阅。复查完毕后再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复查结果。据了解,复查内容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等。复查时间为6月23日至6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取消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条件考生名单”
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认定,去年参加过高考的考生2010年将不能享受应届生政策性照顾分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今天公示“取消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条件考生名单”,考生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普通高校招生频道公告栏进行查询。取消享受政策性照顾分的考生名单在网上公示一周,从6月23日起至6月29日18:00结束。在此期间,考生若有异议,可提交本人去年未参加高考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区招办提出申请,再由旗县区上报盟市招办,最后由盟市招办加盖公章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传真电话0471-6516762转8007。6月29日18:00以后,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不再受理申诉,以公示名单为准。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2010内蒙古高考阅卷结束 6月23日可查成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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