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甘肃高考体育音乐美术舞蹈类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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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本科一批
(控制分数线)
本科二批
(参照分数线)

专业课 文化课 专业课 文化课
体育 田径类 文 72 300
理 72 260
篮球、排球、足球类 文 70 300
理 70 260
体操、武术类 文、理 70 260
音乐 声乐类 文、理 72 280 67 260
器乐类 文、理 62 260 60 240
理论作曲类 文、理 72 280
美术类 文、理 245 280 230 260
舞蹈类 文、理 75 200 70 200
说明:
1、使用校考成绩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要求均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即3门科目总分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不低于60分。美术学(史论、博物馆学)、书法学、雕塑、摄影、服装设计与表演等本科专业除外。
2、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时一次性投放“双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档案,学校应在我省文化课和专业课“双上线”的基础上按院校招生章程制定录取原则。
3、艺术类本科一批指普通二本以上艺术类院校及专业;艺术类本科二批指独立学院(民办院校)艺术本科院校及专业。
4、使用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院校的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合格,文化课艺术类本科一批210分;艺术类本科二批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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