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高考加分政策扫描(部分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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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内加分一律取消
 山东省2010年已完全取消省内高考加分照顾政策。据统计,山东省2010年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考生为4547人,较2009年减少367人。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占4165人,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为58人。

  据介绍,山东省从2008年起取消省内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实现了与教育部确定的高考照顾政策全面对接。取消的照顾政策有:艺术特长统一测试加分,省市优秀干部及三好学生加分,应届生加分、农业院校降分,行业定向生照顾等。

  据山东省招考院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山东省报考人数下降,与去年相比减少约4万人,享受特殊照顾的考生人数也相应地有所减少。在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中,少数民族考生占4165人,是享受加分照顾最多的群体。

  完全取消省内高考加分的“土政策”,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部分招生政策已经不适应当下社会发展的需要;一些照顾政策初衷是好的,但执行起来很难,很容易背离初衷,成为不正之风,引起群众不满;高校对有些照顾政策不认可,录取时一般以原始分排序,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

  广东公示名单确保“阳光”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公布了2010年普通高考招生中具有加分资格的4169名考生的名单,以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确保‘阳光’加分,一旦发现有投诉举报的立即核查,举报属实的马上取消加分资格。”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教育部的加分政策精神,广东作出细化规定:“三侨”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普通班的,加10分;报考第二批民族院校和广东省技术师范学院普通类的,单独划线录取;报考其他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加20分。少数民族聚居区汉族考生,在专科层次招生录取时,加20分。因公牺牲的军人(警察)子女、立一等功以上的军人(警察)子女,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及子女,以及省级贫困县的考生,报考专科层次专业时,加20分;立二等功的军人(警察)子女和获市、县(区)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及子女,报考省内高校专科时,加10分。同时,全省16个贫困县的考生,在专科层次,增加20分投档。

  重庆加分比例调整“瘦身”

  2010年4月,重庆市对全市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一些原有的照顾项目被取消,同时照顾分值由原20分调整为10分。

  据重庆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照顾政策调整,坚持严格遵循国家政策,慎重制定地方政策;适当减少照顾项目,适度降低照顾分值。取消一些照顾项目,比如“科技之星创新大赛获得一等奖者”、“边远地区汉族考生”、“散居少数民族考生”等;限定照顾分值,照顾分值由原20分调整为10分,单个考生同时享受的多项照顾项目不得累加;区别加分、降分投档项目。对考生本人通过自身努力获得的奖励如学科奥赛、科技发明、体育比赛等获奖项目维持实行加分照顾,对因地域、家庭等因素获得的自然特性如“少数民族”、“烈士子女”、“三侨一台”生等项目按国家要求调整为实行降分投档照顾。

  此外,对2009年已确定在2011年取消的政策,2010年继续保留,2011年取消。重庆市自定的照顾政策,适用范围统一调整为报考市属院校适用。(人民网 记者 刘成友 贺林平 崔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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