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普通高校新生10日起可领取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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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齐榕)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被高校(含高职单招)录取的新生,8月10日起可以领取档案啦。

  8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内)起,考生可以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报名确认所在地县(市、区)高招办签名领取经密封并加盖当地高招办公章的本人纸质报考材料。如果是被本科层次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录取的考生还须领取《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要提醒考生的是,因各种原因未到学校报到的,必须于今年12月底前将报考档案材料原封不动交回原报名确认所在地高招办统一保管。同时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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