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5种招生诈骗伎俩 勿信“特招”内部关系

浏览 5

本报讯 “特招”、内部关系等招生诈骗手段还在骗考生和家长。今年各省(区、市)高校招生本科层次录取工作陆续结束,教育部昨天发布了2010年高考招生预警,总结出5种诈骗伎俩。

  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通过指定方式查询确认录取结果。

  教育部介绍,不法分子在诈骗过程中利用了考生和家长低分高录的侥幸心理及上当受骗后碍于面子不愿声张举报的心理。

  据介绍,从近年来查处的招生诈骗典型案件看,不法分子或中介通过虚构与招生部门的密切关系,伪装其骗子身份,借助熟人作担保,凭借虚假做诱饵,重点瓦解心存侥幸人群的防御底线,实现“交钱就能实现低分高录”的诈骗目的。

  不法分子主要采取5种诈骗伎俩

  一、“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诈骗。

  提示: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会通过教育部门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二 、“伪造虚假招生信息”诈骗。

  提示:合法的招生院校名单均在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上公布,除此之外的其他办学机构均不具备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资格。

  三、 “鼓吹有内部关系”诈骗。

  提示:教育部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学生;严禁高校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因此没有所谓“内部指标”、“点招指标”、“计划外指标”。

  四、 “走特殊类型招生捷径”诈骗。

  提示:教育部此前开展自主招生的部分大学和试行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

  五、“军校降分招收地方生”诈骗。

  提示:从2008年起,未经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批准,军队院校不得开办学历教育专业(班次)或按学历教育的学制和规格招收任何形式的地方委培生。(记者 朱治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