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力检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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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力检查法在临床上是指针对出现近视的受试者进行视力表检查从而检查视力的一种方法,根据检查的测量结果对受试者进行配备合适的眼镜。以下是关于近视力检查法的一些基本内容:

1. 检查过程:目前临床对受试者进行近视力检查所用的检查表包含有耶格近视力表和标准视力表。在检查的时候利用光源去照在检查表上,医生用手在检查表上随意移动,受试者去观察医生所指的检查表上的内容,并告诉给医生,直到受试者找出自己能看到的最小号字。如果受试者的眼睛可以看清楚1号字或1.0时,则让受试者慢慢的移动身体去观察,直到出现模糊为止,记录身体移动的距离。

2. 正常值:当受试者观察E字视力表的时候两只眼睛的裸眼的视力结果可以达到1.0或者以上可判断为正视眼。在1.0以下的情况时,要根据实际视力情况进行配镜。

3.临床意义:临床上通常认为在双眼出现近视现象,不能够看清楚远处物体的时候,需要进行此项检查对患者双眼的度数进行检查,并加以分析和诊断。临床上检查到的异常结果按近视度数分类的话可以分为3类:轻度近视(300度以内)、中度近视(300~600度)、重度近视(600度以上);按照屈光成分类可分为3类:轴性近视眼、 弯曲度性近视眼、 屈光率性近视眼;假性近视眼、混合性近视

4.注意事项:临床上对接受此项检查的人群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定的规定,但是如果眼部出现受伤的人群不适宜此项检查,在检查之前,为了避免影响检查结果,受试者不得随意搓揉自己的眼睛,在检查的时候要注意双眼互相交替的检查,不能两只眼睛同时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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