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是人体重要的内分泌器官,它的健康对于人体生长发育、生殖代谢调节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甲亢患者数量逐年增多,甲亢患者群体中女性患者数量明显多于男性患者。相关调查数据显示,20岁到40岁的育龄女性正成为甲亢的主力军,妊娠合并甲亢的发病率约为0.5%到2%左右。妊娠合并甲亢可导致女性患者出现流产、早产等严重后果,其影响不容忽视。
一、妊娠合并甲亢是什么?
妊娠合并甲亢是女性孕期的一种疾病表现。受胎盘激素的分泌、腺垂体生理性肥大或其他因素的影响,部分女性在正常妊娠期间会出现以代谢率过高为主要表现的妊娠合并甲亢情况。在妊娠合并甲亢的影响下,孕妇会出现心率增加、甲状腺肥大、雌激素水平增高等症状。妊娠合并甲亢需及时进行诊断和外部干预,防止其对胎儿的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二、妊娠合并甲亢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1、皮肤症状
妊娠合并甲亢的女性通常会有怕热多汗、皮肤温度升高、皮肤潮红、毛细血管扩张、体重下降、脱发、皮肤瘙痒等常见皮肤症状。
2、眼部症状
眼部症状是妊娠合并甲亢患者最容易出现的临床表现之一,妊娠合并甲亢的孕妇会出现眼部敏感、流泪、眼部不适、畏光、水肿、眼睑闭合不全、结膜充血等眼部症状,严重的还会发生角膜溃疡,视盘水肿等。
3、全身症状
由于妊娠合并甲亢对孕妇消化系统和新陈代谢方面的改变,部分患者会出现四肢肌肉无力、心动过速、心慌气短等全身性症状表现。
三、妊娠合并甲亢进行检查和诊断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妊娠合并甲亢的诊断应对孕妇出现甲亢的原因和孕妇的甲状腺功能进行综合评估。在检查和诊断过程中需要注意相关方式方法的选择。胎儿在孕12周左右开始具有碘摄入功能,放射核素法的使用会造成胎儿甲状腺组织发育异常,出现甲状腺功能低下等情况。为了避免治疗过程对孕妇和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在妊娠合并甲亢的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放射核素法应被严格禁止。妊娠合并甲亢的诊断和治疗应遵循尽早尽快原则,当发现孕妇疾病倾向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
妊娠合并甲亢的预后效果通常与孕妇甲亢的发病情况和病程长短具有较大关系。若妊娠合并甲亢在相关措施下控制较好,胎儿娩出后母亲和新生儿出现不良反应的一般概率较小。为保无虞,出现妊娠合并甲亢的女性在生产后需对新生儿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测,若检测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疗;若检测正常也不可掉以轻心,在婴儿出生后的一个月需及时对甲状腺功能进行再次检测,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