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人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甲(20周岁,大三学生)盗窃了同学3部手机。
17 查阅
A、甲盗窃了同学手机,说明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没有指引作用
B、甲的大学同学对案件进行预测,体现了法的预测作用
C、法院依法进行审判,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D、在本案中,刑法没有体现教育作用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