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甲交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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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甲交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08 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继承。 2017 年甲去世。该房屋
- A.应按公证遗嘱由乙继承
- B.应按照自书遗嘱由丙、丁共同继承
- C.应由乙、丙、丁由依法定继承共同继承
- D.属于甲和丙的共同财产,应当先析产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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