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带着四岁的女儿,和单位的其他同事一起,去江滩公园玩,我在家做一些自己的事。傍晚时分,天开始下大雨,妻打电话来,说她们被困在了马路对面的停车场,让我送几把雨伞去。
我想现在是夏天,从停车场走回家,只需要七、八分钟时间,加上回家以后总是要换衣服和洗澡的,淋雨回家应该没什么关系。就说,就淋雨回来吧,做这样的事女儿肯定会很高兴的。妻了解我,知道我不是想偷懒,便征求其他人的意见,都不同意,我只好去送伞了。
拿了四把伞,穿上一双拖鞋,下楼。大马路的边上,站满了数以百计的躲雨的人。他们都看到了这样的一幕:一个男人,手里拿着四把伞,却一把也不打开,还不慌不忙地在大雨中走着。他们可能会想,这个人是不是精神病。我心里想着好笑,如果他们问我,我就说我是精神病。这也没撒谎嘛。
到了停车场,我把伞全部分给别人,抱着女儿就朝雨中走。送伞的人反而要淋雨,别人有些过意不去。我说,没关系,我想淋淋雨。豆大的雨滴打在脸上、身上,有一点点疼,还有一点点冷,女儿开始有些惊慌,大声叫:把我的头发打湿了,把我的衣服打湿了。我说,别怕,别怕,淋雨就象洗澡玩水一样好玩。片刻之后,她就变得像我一样镇静,再过一会儿,就在我身上象雨点一样欢腾起来。哪有小孩不喜欢玩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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