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年轻的父母应该区别孩子身体上的性早熟与由于模仿而来的“性”意识。其实,性早熟毕竟是少数,家长如果把孩子的模仿行为,当成是性早熟而加以恐吓、训斥,将对孩子的未来产生不良影响。
案例一:
小健上幼儿园中班,今年才4岁,可现在总是把“老公”、“老婆”挂在嘴上,小小年纪便已懂得“谈情说爱”。有一天,小健回家对妈妈说:“妈妈,我今天约小雪跳舞,可是她不愿意,还说她喜欢班里的另一个男生,对我没兴趣。”小健还紧张地问妈妈,怎么可以让女孩子喜欢。
李季点评:中班男女孩子的“夫妻相称”和“谈情说爱”,虽然有朦胧的性意识的萌芽的成分,主要是一种同伴之间喜欢的情绪和友好的行为。这种喜欢和交往行为是很正常的,不是什么“早恋”。不要将它成人化神秘化或恐惧化。告诉孩子如何才能被同伴,包括男孩子和女孩子喜欢,以及如何去表达自己对同伴的喜欢。
案例二:
某幼儿园,男孩女孩都共用一个厕所,一直“相安无事”,但这学期却突生风波。4岁的女孩玲玲和小丽忽然意识到自己长大了,于是每次上厕所要轮流把风。任凭门外的男孩如何急叫,把风者都振振有辞地表示:“男孩和女孩是不可以一起上厕所的。”
李季点评:如厕、睡觉、洗澡等,是幼稚园小朋友视觉认识男女不同最直接的场所。男女生自发扞卫“自己的权利 ”是异性意识萌芽的体现,同时,也是男女孩子群体性交往的一种方式。教育者一方面应该尊重小朋友的民主意愿和行为;另一方面引导认识孩子行为背后的“理由 ”是否合理。教育智慧是,把自发对抗引导为友爱协商解决问题,过程中渗透异性交往教育。同时,不要让孩子憋着。
案例三:
5岁的小东“追求”女孩子的手段相当高明,平时献殷勤,如帮女孩子擦汗、替她从别人手中抢玩具……遇到节日尤其是女孩子生日时,小东还会送巧克力和玫瑰花,一旦逮住机会,就会拉一下小手、亲一口脸蛋。
李季点评:5岁孩子“追求”女孩子“手段之高明”,表现有如电影中的“情圣”。这类行为大都来源于对“韩潮爱情”影视作品的似懂非懂的理解和模仿,或得益于大人们平时有意无意的相关“鼓励”。正常的性意识发展还没有足够的理性让儿童有如此成熟的行为。因此,它仍然属于小朋友表达喜欢的范畴。大人所要做的,主要还是让孩子喜欢人不能强人所难,重要的是要别人喜欢自己。
案例四
一天午睡时,小豪“啊,嗯”的声音把老师惊了一跳,老师发现小豪的被子已经被他在翻身时踢掉了,整个肚子露在外面,老师轻轻地走过去帮他盖被子,猛然发现他把内裤脱到了膝盖上,“小鸡鸡”正骄傲地抬着头呢……起床后,老师把小豪叫了过去,说:“今天老师发现你的内裤脱到膝盖上了,怎么回事呀?”“舒服,我在家睡觉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他不以为然地解释道。
李季点评:儿童的自慰是正常的生理现象,幼儿园小朋友有时玩弄自己的生殖器,只是满足一种舒服和放松的感觉。关键的是,不能让孩子对此感到神秘感和羞辱感。大人的大声训斥,讥笑,指责为坏行为等做法,都会造成孩子对此更强的羞辱感、压力感、好奇心和神秘感。
专家观点:
性模仿≠性早熟
袁爱玲:以上案例表面上看个个构成了性早熟的事实。在众多影视镜头的刺激下或许真的有些性意识早萌发,但我总的看法是成人对他们的这些行为过分敏感,并附加了成人的理解。因此,家长或老师对待这类行为不必过分敏感,更不能恐吓、训斥,甚至打骂,这样可能会造成孩子成年后的性恐惧、性冷淡,甚至罪恶感。我之所以认为上述案例中的行为是“非性”的,一是有模仿的因素,因为幼儿有极强的模仿能力,见到什么方便模仿的行为、动作等会不加选择地去模仿,甚至越是不让他模仿,就越想模仿,并非荷尔蒙的作用。 二是幼儿还没有建立是非标准,不知道何种行为是,何种行为非,好奇心的驱使就去做。
对上述行为采取怎样的策略对待呢?
首先,不制造神秘感,避免激发他们更大的好奇去窥探或尝试。
其次,控制儿童不宜的电视节目镜头,没有这样的刺激,就不会过早地出现这样的反应。行为主义原理(S—R)告诉我,要想去掉反应R就必须先去掉刺激S。
再次,当发现孩子的不当行为时,镇定地告诉他们,你不喜欢看到这样做,喜欢看到怎样做。成人不能只指出什么是错的,而不告诉他们什么是对的,这样不能有效地纠正孩子的错误行为。
李季建议:
1。不要简单地把孩子的正常的生理和心理行为看作是不良的性意识;
2。及早对孩子进行适度的性启蒙教育,早期性教育有利孩子性生理和心理健康发展。
3。幼稚园性教育以群体生活的友爱交往和认识男女身体器官差异,消除神秘感,形成快乐幸福心理和学会身体性器官安全保护为主要内容;
4。早期性教育应该是发展性的,而不是防范性的;
5。早期性教育家长不要过于关注,要顺其自然,在生活中自然进行,贯穿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
6。早期性教育要以形成孩子幸福快乐的群体交往观,让孩子懂得生命、爱与尊重,学会珍惜自己为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