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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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解析】本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确定答案。第一,张某对李某及其父亲的人身侵害不是同一个诉讼标的,虽然侵权主体都是一样的,但是被害人是不同的,实际上客体是两个行为,因此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只能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第二,题于中已经明确“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因此一定是普通共同诉讼,因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不需要经过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法院就可以自行合并审理。因此答案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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