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偷来,就付给酬金200元。该行为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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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偷来,就付给酬金200元。该行为属于( )。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D、犯罪行为

参考答案:

B

题干萧某和李某的行为属于是违法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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