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在梵净山景区岩壁刻下“丽水陈国”4个字。“关你什么事……”面对他人的制止和指责,该男子还恶言相向,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涉事男子陈国某被终生禁入梵净山景区,贵州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损害梵净山世界自然遗迹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7月15日《贵州都市报》)
随着旅游消费日益普遍,许多游客开始热衷和大自然进行亲密接触,享受心灵滋润和精神洗礼。然而,规则意识和边界感的淡漠,让少数游客热衷在景区留下各种各样的痕迹。在通常情况下,在景区岩壁下刻字者都是遮遮掩掩、偷偷摸摸进行,像陈国某一样明目张胆、有恃无恐的游客,实属罕见。
人生固然百态,丑行却不容放纵。在现实生活中,违反公序良俗的失范行为时有所见,一些人甚至公然进行“道德蹂躏”——将违反道德的言语和举动做得故意张扬,对符合道德的现象故意加以嘲弄和羞辱。“景区岩壁上刻字”在众目睽睽下进行并且偏执地我行我素、孤芳自赏,说到底,就是公然挑战道德底线和社会规范。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当下,不同的人们有着不同的“意义之网”;如果人人都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我行我素,公共场域就会“一地鸡毛”。无规矩不成方圆,公共空间的良性运行离不开共识性的规则。文明旅游并非多么高标准的规范系统和行为准则,而是只要多些自律自制,每个游客都可以做得到的事情。
从过往的经验来看,在景区刻字等不文明行为要么没有被抓住,没有被追责,要么违规成本偏低,导致一些投机者失去了对规则的尊重和敬畏,觉得违反规则也没什么大不了。以景区黑名单制度为例,“终生禁入梵净山”看上去威力十足,但不少游客到一个景区旅游通常都是一次*行为,因此“终生禁入梵净山”的震慑力和约束力似有不足之嫌。
与景区黑名单相比,民事公益诉讼更有效力。破坏景区资源损害了公共利益,应当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游客可以轻率糊涂,但要为自己的任性妄为付出代价;只有让那些恣意放纵的游客感到“肉疼”,才会真正地教训他们并警示其他人。只有刚柔并济,对不文明旅*行为的规训与惩罚才能让制度善意落到实处。
在失范行为更容易被发现和捕捉的互联网时代,在规则面前,每个人都应该多些 “镜头感”。社会流动不断加速,虽然游客之间大都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通过镜头的记录,不文明旅*行为不仅会“坏事传千里”,投机者也会被筛选和识别出来。
只有让文明在内心生根发芽,只有懂得自我约束,我们才能在享受旅游带来的精神愉悦和满足的同时,成为一个合格的游客。(杨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