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来自成都市的市民表示,成都市金牛区有一家粽子店人气非常火爆,粽子也是全手工制作。不过,这家店在制作蛋黄肉粽时,只使用咸鸭蛋的蛋黄,蛋白则被直接丢弃,每天都会丢掉两三千个,让人觉得非常浪费,正因如此,店家也被举报了。(6月14日澎湃新闻)
咸蛋黄粽子,相信很多人都吃过,味道咸香可口,其受欢迎程度,甚至跨越了近年来粽子的“咸甜之争”,不管是北方人还是南方人都愿意去尝尝。但是,成都这家咸蛋黄肉粽在受到顾客欢迎的同时,也招致了不小的质疑,有人甚至直接把店家给举报了。原因就在于,有网友发现其制作咸蛋黄粽子的鸭蛋蛋白,都被直接丢掉了,这无疑造成了食物的浪费。
也有人为其辩解,认为咸蛋黄肉粽味道、口感好,就是因为里面包裹着咸蛋黄,如果连蛋白也包进去,不但名不副实,也不那么好吃了。
为了制作咸蛋黄粽子,只用咸蛋黄可以理解,但绝不代表不用的蛋白就成了“生产废料”,因为这是咸鸭蛋的一部分,而且是可以食用的一部分。与此同时,这家店每天要制作两三千个咸蛋黄肉粽,丢掉两三千个蛋白,这是多大的浪费呀?更何况,现在的粽子,早已从一种节令性食品成为日常食品,即便平时这家店丢掉的蛋白没有端午节期间那么多,但却改变不了浪费的事实。
如果是在以前,对于这种浪费现象,我们只能给予道德谴责,但随着今年4月29日《反食品浪费法》的颁布实施,这已经不仅仅是道德上的事情,同时也成了法律上的事情。《反食品浪费法》第二条介绍:本法所称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本法所称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废弃、因不合理利用导致食品数量减少或者质量下降等。
这意味着,该商家丢弃的蛋白,既不能被看做“生产废料”,同时,丢弃的行为也是名副其实的食品浪费,当在国家法律禁止之列。《反食品浪费法》还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现在,问题既然已经被曝光,商家就应该采取整改措施,包括和一些餐饮企业合作,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前提下,把蛋白提供给餐饮企业使用,或者是送给附近的福利院、养老院等,也未尝不可。今年端午节期间的这个小插曲也提醒我们,中国的传统节日往往对应着某种乃至几种美食,如何避免食物浪费,应该成为过节时的议题之一。(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