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6月30日分组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为采取措施加强对学生欺凌问题的治理,修订草案二审稿完善了学生欺凌行为的处理程序,增加规定: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据法制日报报道)
如今,校园欺凌已经成为困扰学生、家长、学校的一大社会问题,引发各界担忧。这种行为多发生在中小学,有的是在校外一些偏僻地点实施,有的甚至明目张胆在校内实施欺凌。小小年纪,就如此蛮横暴虐、欺压弱小,究竟是孩子出了问题,还是教育出了问题,还是法治出了问题?这类事件表面看或许是孩子出现了问题,但实际上,这背后反映的却是更加深刻更加复杂的社会问题。
我们一直强调,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应给予孩子更多爱的教育。但往往很多时候,一些父母却把这种“爱”理解偏了、表达错了,他们一味爱护自己的孩子,却忘了教孩子如何去爱别人。这种爱,自私而狭隘,让孩子们在思想观念里只知道一味索取爱、获得爱、占有爱,甚至通过暴力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样的孩子,只知道爱自己,而不懂得爱他人。进入校园开始集体生活后,自然也会表现得自私、任性,不能与其他同学友好相处,久而久之,便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问题。由此,导致欺凌行为的发生。
当然,这只是导致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的诸多因素之一。孩子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也和成年人一样,在成长过程中受着来自社会的各种不良风气、不良信息、不良习惯地影响和滋扰。我们不可能把孩子包裹起来、隔离开来,进行“与世隔绝”般的教育和保护。我们只能通过从各个角度进行正面应对,才能真正解决校园欺凌难题。
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对于治理学生欺凌问题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就能从法律制度层面给予校园安全更坚实、更牢固、更有效的保障。
孩子犯错,无论大小都要管,这毫无疑问。但怎么管、谁来管、管到什么程度,这些问题都该细化到法律和制度层面。唯此,未成年人保护法才不会流于形式,孩子们的健康和安全才能真正有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