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和一群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起读《聊斋志异》中的名篇《促织》,读到主人公成名“于败堵丛草处,探石发穴”时,一少年忽问,老师,什么是“探石发穴”?望着他单纯的充满求知欲的大眼,我不禁喟然长叹,十五六了,竟然不知道“探石发穴”,这是他们的幸呢,还是悲呢?他们的童年少年是怎么度过的? 这四个字,还有这少年的一问,一下子把我的思绪拉回到三、四十年前。 应该说,我童年少年的大半乐趣都和“探石发穴”相关。那时候,不知为什么有那么多闲暇时光,没事就拿着篮子,和几个小伙伴一起到西岭上去拔草,美其名曰拔草,其实就是玩去了,拔草是捎带脚的事。 岭上杂草丛生,杂草间到处都是石头,大大小小的石头。拔不了几棵草,我们就开始玩捉蜥蜴,这些小家伙,长得和壁虎有点像,身体的颜色和土石相仿,还有竖着的一道一道的白色线条,嘴是小三角状的,有点像蛇,四条腿,跑得很快,这副尊容,我们是不敢用手去捉的,尽管它并不咬人。你伸手去拔草的时候,它们有时会突然从草丛中窜出来,吓你一大跳,以为是蛇呢!它怕得更厉害,转身就跑,恼羞成怒的我们常常就此开始追逐它们,以雪恐吓之耻。慌不择路的它们会突然钻进身边的石头下面,躲起来。我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四五个人把石头团团包围起来,手里都拿着拔草用的小锄头、小镰刀之类的家伙。于是,胆大的一个负责翻石头,其他人举着各自的武器,镇守自己的一方,石头一翻开,小家伙便现了原形,于是就再一次慌不择路,跑到谁那边,镇守那方的大将便抡起武器,迎头痛击,多数情况都打不着,它的个头太小,速度又太快,有时你一家伙砸下去,抬起来的时候,会看到一条活蹦乱跳的小尾巴,主角已不见踪影了。这是它的一种本能,断尾求生,和小壁虎一样。 这样的围剿,几乎每天都要上演几回。有一次,极其惊险,那只吓傻了的小家伙,一下子窜到了一个小伙伴的袖子里,并沿着袖子,一直爬到腋窝下。吓得那位大将,面如土色,体似筛糠,扔了手里的武器,浑身划拉,最后不知它怎么跑掉了。我想,那天晚上,两个家伙都会做恶梦的,太刺激啦! 探石之乐,除了捉蜥蜴,还有捉蝎子。 蝎子白天是不会到处跑的,它就隐藏在石头下面。随便翻开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你就有可能发现一只大蝎子。成年的蝎子多为深褐色,巨身修尾,甚是威武。被发现的蝎子一点都不惊慌,也不逃跑,因为它们有恃无恐,蝎子的身前擎着两把钢叉,像虾将军一样,尾部则挂着一把九节钢鞭,上面还有毒刺,身上披着一件盔甲,可以说是全副武装。往那一站,镇定自若,那意思,来吧,小家伙,咱们比划比划,伤了你,可别哭。我们可不会傻到用手去捉,从小,大人就告诫我们这家伙的可怕,我们都熟知一句当地的谚语:死蝎子,活肚子。那意思,蝎子死了,也不能用手拿,它的毒尾巴永远是活的,随时准备给你来一下,乖乖,谁敢以身试法?但这不代表我们就投降了,你有武器,我们也有武器,找两根小细棍,要长一点,短了,危险,做成一副筷子模样的东西,迎战蝎将军的双叉和毒鞭,一两个回合下来,我们的夹子就牢牢地夹住了蝎将军的钢鞭,任凭它的双叉在空中乱飞,这时候,另一个小伙伴赶紧递过早就准备好的罐头瓶,请君入瓮,于是,威风凛凛的蝎将军成了我们的俘虏。继续战斗,大半个小时之后,我们的俘虏由一个变成了一群。 不管谁,拿回家,也不给吃的,几天就全死了,往院子里一倒,就成了鸡鸭们的美食。那时候,尽管穷的经常没的可吃,可是当地人还真没人吃蝎子。现在倒好,人工养殖的沂蒙全蝎,成了家乡的名品,能出口创汇。有一回,我在北京的王府井美食街,看到现场烤活蝎的,一串两只,还没有我小时候捉的个大,就要十块钱,老天,我们小时候简直是暴殄天物! 现在的野生蝎子已经成了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不能再捉了。捉,也没有了,现代的农药,灭绝害虫的时候,捎带着连人类的朋友一齐灭掉了。据家人说,现在的西岭上,蝎子没了,蜥蜴没了,栓栓牛没了,连原来遍地都是的蚂蚱也很少见了!那满山遍岭的石头下面还有什么呢? 再长大点之后,力气也大了,胆子也大了。探石之乐,蜥蜴、蝎子之流的便不够刺激,不够档次了。男孩子,喜欢更冒险的,更有刺激的。我们的目标便盯上了大石头,大石头下面有时有大世界,大家伙,但机率太小。有一次,我们一群人翻了大半天,才找到一条近一米长的花斑蛇,一通大战下来,蛇也阵亡了。如果是好吃的广东人,肯定可以化作一顿美食,我们,甭说吃,单是想想,都毛骨悚然。我们的乐趣仅仅在于,找到,战上一场,把它们消灭,就这么简单。 探石之乐,不仅在岭上、陆地,我们还把它延伸到水下。 村东的小河里,每年夏天,这儿都是我们的乐园。尽管水深处常常有两三米,尽管有的时候水大浪急,但对从小就在水边长大的我们来说,统统都是小菜一碟。那时也没有什么泳镜,闭上眼睛,一猛子扎到水底,翻开一块石头,浑水摸鱼,幸运的时候,真的能摸到鱼呀虾呀之类的,不走运的时候,两手空空,最倒霉的时候,你和蟹将军来一次亲密握手。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一次,我的右手在水中一抓,正碰上了蟹将军的一只有力的钳子般的大手,它热情地紧紧地抓住我的食指,怎么也不愿松开,我把它带离了水面,它依然紧紧地钳着我,血流出来了,眼泪也流出来了,但是不管事,一个小伙伴把它的大钳子从它的身体上给掰下来,它还是不松手。过了好大一会,它才慢慢地松开了,我的食指被钳开了一个口子,真是乐极生悲呀。但是,过不了几天,伤疤还没好利索,痛早就忘了,小伙伴们一喊,同去,于是,便同去,毕竟碰上蟹将军的机率不是那么高。 家乡的大大小小的石头,给了我童年少年太多的欢乐,和“探石”一同上演的就是“发穴”,发穴之乐,亦是其乐无穷。 穴者,洞也。家乡大大小小的洞恐怕比大大小小的石头还多,大的有野兔洞,普通的有蛇洞田鼠洞,小的有知了猴洞,再小的就是蚁穴类的了。对于野兔的洞,你就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了,一是不容易找到,二是找到了你也永远挖不到尽头,白费工夫,狡兔三窟,此言至理。如果没有鹰犬相助,如果不使用武器,人是永远捉不到兔子的,刘翔来了也追不上。相比之下,蛇鼠就比较容易对付。 记得有一年,上小学的时候,应该是秋收完了,老师带领我们,和全村人一起到田地里灭鼠。我们扛着铁锨、镢头,拎着水桶,端着水盆。到了地里之后,先找洞穴,找到之后,有的用铁锨挖,有的用镢头刨,还有的找水源打水,打来水之后,往洞里灌。挖和刨是为了把老鼠偷盗的粮食找出来,有时候,一个鼠洞里能挖出十几斤粮食。灌水是为了更快的消灭老鼠,往往几桶水下去,洞就满了,老鼠没有野兔聪明,顶多有两个窟窿,而且离的不会太远,有灌水的,有找别的洞的,找到后,派人守住,一会儿功夫,洞里的老鼠便顶不住了,呛得往外跑,浑身都湿透了,于是一片喊打之声响起,几铁锨拍下去,大盗贼就一命呜呼了。有时候,被水冲出来的还有几只刚出生没几天的小耗子,比大花生仁稍大点,红红的小嫩肉,还没长一根毛呢,眼睛还没睁开,不管它,一并打死,其实不打也活不了了。好像有点残忍,但我们那时并不觉得,四害天生就是我们的敌人,对敌人绝不能心慈手软。 据说广东有一道名菜,活吃这种刚出生的小老鼠,好像叫“三吱”,用筷子夹起来,吱一声,蘸调料的时候,又吱一声,放到嘴里一咬,再吱一声。听说而已,但愿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就真的有点太残忍了。难说,人类做得残忍的事还少吗? 有个成语叫蛇鼠一窝,意思大概和狼狈为奸相近,其实在自然界中,蛇鼠是不可能共一窝的,蛇是鼠的天敌。蛇是不会打洞的,而钻穴打洞是老鼠的本能,蛇钻进老鼠洞里,给它来个瓮中捉鳖,把老鼠吃了,把它的洞占为己有,鸠占鹊巢,蛇占鼠洞,这才是蛇鼠一窝的本义。 记得有一年夏天,下午三四点钟左右,我和二弟到岭上自家的地瓜地里锄草,在地旁边的沟堑上,我们发现了一个奇怪的洞。我们就开始用锄头挖,挖了一米多了还是没到头,二弟找来一根长长的树枝,往洞里捅,树枝进去一米左右,好像就到头了,他说里面有肉肉乎乎的感觉,让我试试,我不敢,我从小就怕肉肉乎乎的东西。他又捅了几下,我刚要说放弃吧,只见一条大蛇冲了出来,一米多长的大花蛇,我赶紧抡锄头,没头没脑地砍去,二弟也赶紧扔掉树枝,拾起石头去砸,一阵手忙脚乱,胆战心惊之后,终于打死了。这条蛇帮助我们消灭了四害之一的老鼠,占据了它的家园,没想到又被我们给打死了,我们是不是也有点善恶不分,忠奸不辨呢?那时的我们,可想不了这么多,只知道,蛇鼠一窝,都不是好东西,打死了就打死了。 发穴之乐,我们玩得最多最乐此不疲的是捉“姐留猴”,准确地说应该叫知了猴,可家乡人都管知了叫“姐留”,叫它的幼虫为姐留猴,想想其实“知了”和“姐留”的发音还是比较接近的。为什么给它起这么一个名字呢?不管是猛一看,还是仔细打量,它和猴一点关系都没有。后来,我想了又想,终于找到两者的共同点,一是都长于爬树,二是和孙猴有关,都精于变化。 姐留猴在黑暗的地下生活三、四年,做了三、四年勤劳的矿工,成熟了,它想变换一种生活方式,想完成一次生命的蜕变。于是,在某个夏日的傍晚,它在做好了地下的准备工作之后,伸出它的一只不太尖利的小爪子,把它的天——我们的地,悄悄地捅了一个小窟窿,然后再捅成一个大窟窿,大到它的身体刚好能够爬出来。它的个头比成人的拇指略小,虽然长着一双眼睛,但估计就像聋子的耳朵,只是摆设,它爬得不紧不慢,几乎靠着本能,找到离它的巢最近的一棵树,然后爬上去,还是慢悠悠地,一点猴子的伶俐劲都没有,爬到高处的一个树枝上,或者是一片叶子上,或者就在树干上,在夏日晚风的吟唱中,完成生命的蜕变。 蜕变之前的姐留猴,就像一个乡下的傻小子,笨手笨脚,土里土气的;刚刚蜕变之后的它,脱掉蠢笨的外壳,换上薄的透明的轻纱,身体娇嫩,就如同巴黎时装展览T台上最美的模特,令人惊艳,令人瞠目结舌,孙猴见了,恐怕也是自叹弗如。 如果它是雄性的,那么接下来的三个月,它就摇身一变,成为这个夏天最令人瞩目的歌唱家,大树是它的舞台,周围所有的生命都是它的歌迷,不管你愿不愿意,我们的歌唱家从早到晚都在引吭高歌,而且永远是同一个旋律,同一首歌。没人能听懂它唱的是什么,自以为聪明其实愚蠢的人类一直认为它在喊“热啊——热啊”,其实热的是他们自己,路过的鸟儿们以为它只是在炫耀,炫耀自己的歌喉。一直沉默的大地听懂了,热情拥抱它的蓝天听懂了,它歌唱的是自由,不远处的一只雌性蝉听懂了,它歌唱的除了自由,还有爱情。 雌性不会歌唱,我们这些孩子都管它们叫哑巴。雌雄的外形没什么区别,区别在腹部,雄性的腹部长着一对左右对称的半圆状的东西,像鱼鳞,我们都叫它扩音器,它就是雄蝉吟唱时用的麦克风。雌性则没有,所以天生是哑巴。 听懂了雄性的某只雌性,会慢慢的靠近它未来的伴侣。接下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然后水到渠成的婚姻,雌性蝉把卵产在枯枝上,完成了生儿育女的任务后,枕着歌唱家丈夫的歌声静静地睡去,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歌唱家也会在不久之后的一个清晨或者傍晚,在瑟瑟秋风的伴奏下,完成自己最后一次对自由爱情的礼赞,然后也静静地结束自己的一生。 无疑,能够完成这样一次完整的生命历程的蝉是幸运的。可惜的是,这样的蝉连十分之一可能都不到。 当它们的不太尖利的小爪子把它们的天捅开一个小窟窿的那一刻,等待它们的,是众多贪婪的手、贪婪的嘴。 每年麦收前后的傍晚,我们这些孩子都会去捉姐留猴。我们拿着小铲、塑料袋或者茶壶、手电筒,在自家院子里,或者房前屋后,或者河东边的大场院里,只要有大树的地方,就有捉不完的姐留猴。这是特别考验你眼力的时候。只要你能发现一个蚁穴大小的小孔,用你的小指甲轻轻一抠,洞口稍一变大,然后再一抠,你就能看到一个小脑袋或者是一只探出来的小爪子,用两个手指轻轻捏住,一只姐留猴就稀里糊涂地成了你的俘虏。有时候,趴在洞口的它们会掉下去,没关系,它们的洞也就三、四厘米深,你用小铲轻轻一挖,就把它们给挖出来了,没个跑。有的正从洞口往外爬,刚露出半个身子,还有的刚从洞里爬出来,在洞口附近游荡,这样的。捉起来更容易,一手一个。 发现小洞,然后从洞里把它们揪出来,瓮中捉鳖,是我们俘虏它们最喜欢的方式,其它的太容易,没有挑战性。 天渐渐黑了,很难再看到地上的小孔,绝大多数姐留猴都已经从洞里爬出来了,这时候,手电筒就能发挥作用了。一束光照过去,你会发现那些正四处乱爬的小家伙,正在找树,你动作要快,不然,不知从什么地方会蹦出一只青蛙或者蟾蜍,就把你的猎物给抢走了,对这些小家伙,虎视眈眈,垂涎三尺的可不止人类。 有时,你可以拿手电照照那些大树,从底部开始往上扫,你会发现好多正在攀爬的小家伙,一个一个捉来,放到你为他们准备好的集中营就行了。对那些已经爬得很高的,你就发发善心,饶过它们吧,让它们完成蜕变,为你的寂寞夏天高歌一曲,不也是很快乐的事吗? 一般情况下,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你可以捉个五、六十只,运气好的时候,捉个百八十只也有可能。带回家,用清水多洗几遍,一是为了把它洗干净,一是把它洗得奄奄一息,防止它蜕变,蜕变的就不好吃了。第二天,上油锅一炸,或者炒着吃,都是无上的美味。 这样的连续剧一演就是一个多月,年年如此,家家如此。 家乡人爱吃这一口,前两年在老家城里集市上,我还看见过卖姐留猴的,一大袋子,倒在地上,四处乱爬,据说都是人工养,现在的人,真厉害,连这都能养。听说,家乡人还把它做成罐头,出口到日本去,能挣不少外汇,了不起。 丰子恺先生在他的《忆儿时》中,回忆儿时,伤蚕,吃蟹,钓鱼,三件趣事,一面是永远的向往,一面是对伤害的小生灵的永远的忏悔。先生是大慈悲之人,拥有这样的情怀是可敬的。我年少时,和小伙伴一起探石发穴,伤害的生灵较之丰先生不知多多少倍,现在回忆起来,更多的是无限的向往,很难产生忏悔的情绪,看来在人生的修行这一课上,自己和丰先生差之何止千里,惭愧! 又是一个傍晚,窗外,知了又开始了歌唱。 此时此刻,不知家乡的河边,大树下,有没有一个孩子,正伸出小手,去抠起地上的某个小窟窿……
【编者按】:一气读完,文章妙趣横生,把一群小男孩的顽皮、随性、勇敢表现的淋漓尽致。不少情形对生于六七十年代的人或许真的不陌生,但对于当下的孩子可能有的不仅仅是距离了,同时作者也引导反思我们当前的教育,男孩“圈养”与“散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