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活捉野兔(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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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兔子会说话,它一定会骂我是假善人和伪君子。我和兔子打了几十年交道,我觉得它恨我甚于爱我。  很小的时候我就偏爱兔子。因为小时候我是一个软弱的孩子,被暴跳如雷的狗追逐过,被呲牙咧嘴的猫吓唬过,甚至还被蠢猪撞翻在地,被犟驴踢过一脚。我觉得兔子是上天专门派来安抚弱者的精灵,它温柔得像一团棉花,一辈子不言不语,与世无争,从不恃强凌弱和仗势欺人。它的样子尤其可爱,不大的身体上竖着两只超大的耳朵,长睫毛下羞怯着一双红玛瑙般的眼睛。秉性再强悍的人,面对它的萌态也会绵软三分。  从一对五毛钱买来的小兔开始,我在自家小院的旮旯里办起了养殖。放学路上,我掏出石缝里的一把嫩草,或者顺手捋一捧榆叶,就成了小兔们的一顿大餐。我特别喜欢看兔子吃草的样子,它们的小嘴左右蠕动,绿色的草叶像上了传送带一样徐徐消失。吃得最美时,兔子的眼睛里似有泪花在闪烁。我对此十分痴迷且百般艳羡,恨不能自己学着它们的样子吃上一口。  兔子家族的繁衍速度让我始料未及。我从初中上到高中,小院里的兔子从一对变成了一群。它们平时温文尔雅,有了打洞的冲动后便露出了疯狂。它们一定特别喜欢土壤的味道,凡是有土的地方,它们都要翘起后臀,不辞劳苦地挖掘一番,仿佛那下面埋藏着最值钱的宝物。到了繁殖的旺季,树根处,墙基下,甚至煤渣洞底,时不时地会突然冒出一个个雪白而鲜嫩的脑袋,试试探探地向人间报到。对每一只新来的兔崽,我都会捧在手心左看右看,不忍释手,觉得这个贫瘠的世界上,它们才是我的至爱至亲。  但大人们终于忍无可忍了,他们无法宽恕兔子洞对房屋跟脚造成的危害,也无法不对在腿脚间窜来窜去忙中添乱的兔儿兔孙们大光其火。趁我不备,他们隔三差五就逮几只大兔到集市上换成油盐酱醋。好在我的兔子大军前赴后继,依然保持了可观的阵容。  后来我到外地读书,兔子们只能在梦里与我执泪相望。放假回家发现兔子数量少了一半,再放假回家又发现少了一半的一半。大人们说养兔子随命,他们的命中也许养不好兔子,这兔子家族眼看着要完全败落了。  再后来我做了一所中学的教师,一边忙着教课,一边忙着养育自己的孩子,兔子便和我隔在了两个毫不相干的世界。  我班学生校外上体育课时,一只刚学会赛跑的野兔,不知何故冲进队列。一群学生惊喜得狂呼乱叫,放下体育课抓起了野兔。这只兔子为自己的莽撞付出了自由的代价,同学们把它装在一个一尺见方的铁笼里,恭敬地送给我来饲养。我明知野兔根本没有可能养活,但看到一岁多的妞妞对这个从来没见过的玩物异常喜爱,便权且把野兔留了下来。但见那小野物几天里不吃不喝,眯起眼睛*坐,一副绝食到底的架势。我觉得它就要死了,正打算放它出来逃命时,却发现几片新放入的菜叶不见了——它居然开始妥协了。  它成为我成功喂大的唯一的一只野兔,直养到铁笼子几乎盛不下它的身体。每当我从外面带回它爱吃的苦麦菜、红萝卜缨,它都会主动以注目礼的方式迎接我,那懂事的样子完全像一只温驯的家兔。我相信历经这么长的喂养,我已经把它“喂熟”了,于是在办公室打开了那个窄小的牢笼,让它体验一下本该拥有的自由世界。  但也就是一瞬间,这只平时不动声色的野兔,竟然炮弹一样从笼子里飞射而出,在办公室的窗户和屋门之间来回冲撞,锅碗瓢盆的碎裂声和妞妞的尖叫声响成一片。  事后我感叹不已。风可以在高山的脚下歇息,水也可以在大坝的阻挡下平静,但深藏于心的本性和向往永远不会泯灭。野物是自然之子,野外才有它们的家乡。至于心甘情愿受制于人的家禽家畜们,那也是经过了千万年的洗脑驯化,早已被人类主人摘去了灵魂,成为行走的机械和肉食。  这只暴露了野心的兔子被重新抓回囚笼,不久便离奇死亡。它一定是悔恨和绝望到了极点,再也不想过这种有辱家族的生活了。在那个满月当空的夜晚,我把它葬在当初它被擒获的地方。我费力挖了一个一米多的深坑,还掉下了几滴鳄鱼眼泪。  此后又过了若干年,我从学校转至行政部门工作。表弟从外县来此地做生意,带来了几只细狗。这种狗的样子十分奇特,头尖,腰细,四条腿竹竿一样细瘦,看上去就像一条柴草扎成的高脚板凳。它们之所以长成这般模样,其实只为了方便做一件事情,那就是狩猎。  经不住表弟的再三邀约,我答应做他狩猎的观战者。收秋过后,忙了一年的大地一片寂然。新长出的麦苗准备过冬,懒洋洋地匍匐在地表不求上进。这个季节最适合猎兔,因为兔子少了许多庄稼的遮掩,狗眼和人眼很容易发现目标。  兔子们白天藏在隐秘处睡觉,晚上才出来觅食。表弟也就白天做生意,晚上带狗出击。他改装了一台“三马”,在车上安装了两只上百瓦的探照灯,打出的光柱足可以把黑夜钻出两个窟窿。他的细狗们分立已经卸去挡板的车厢两边,每一只都做出箭在弦上的样子。灯光打到哪里,狗眼人眼就看到哪里。  强光瞄准兔子时,兔子有两种选择:撒腿就跑,或者埋低身子潜伏不动。但兔子不知道的是,它总也藏不住的正是自己那两只红艳艳的眼睛,细狗一经发现,便嗖地一声窜出,人也跟在狗的身后直扑目标。狗总是先到,但狗往往找不到卧着不动的兔子。狗只是气息败坏地在目标附近打转,尴尬而又沮丧。  第一次参与,我本来打算只做旁观者,但在发现兔子的一刹间,竟按压不住本性的冲动随狗跑到了前面。这只自以为是的兔子,在生死攸关的刹那,选择的不是逃命而是埋伏。而我分明看到它就藏在那几根倒伏的玉米杆子旁边,于是径直奔了过去。它就老老实实地趴在那里,像一块安安静静的石头。它一身灰褐色的皮毛,在手灯的照射下显得一丝不苟。它也许以为自己融入了灰褐色的大地,也许早就知道狗眼不识安静的目标,于是它居然装作睡着了一样纹丝不动。此时狗就跟在我的身边,我弯腰指指兔子,手指头差不多戳到了兔子的脊梁,狗却一脸茫然不解何意。直至狗顺着自己的嗅觉触及了兔子的身体,那兔子才一跃而起。狗随之一个空翻,将兔子死死咬在了嘴里。  都说兔子胆小量大,果然名不虚传。  一场大雪之后,大地一片肃然。宽阔的原野被同一种颜色净化,所有的物件在雪地上都变得一目了然。这给各种跟踪追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表弟开始在白天追逐野兔。  城边一户农庄的后面,雪地上有一串新鲜的兔子足迹。表弟先是弯腰察看,仔细辨别脚印的来去方向,然后顺藤摸瓜,终于发现一只野兔就卧在菜地的土坷垃一侧,它那撅起的屁股正对着表弟那张紧张而兴奋的脸。表弟伏下身子,像猎豹一样慢慢向前爬行,然后突然地纵身一跃,将野兔牢牢按在了手下。空手活捉野兔,这成为表弟逮兔史上最精彩的一笔。  来年春天,麦子一天一个高度的时候,我又随着表弟打了一场夜战,也正是这次行动让我彻底与狩猎告别。我们在田边发现了一只又肥又大的野兔,它没有选择埋伏,而是扭头钻进了麦垅。这时的麦子已有半米多高,狗和兔子的视线都严重受阻。兔子需要不断清楚追击者的动态,所以每跑几步就忍不住跳个高看上一眼,这反而给同样困惑的狗们不断刷新着追击的目标。看来今天这只兔子明显地笨拙,细狗们出击不久,就传来一声惨叫,它很快被两只细狗的嘴抬了回来。  不料这是一只即将产崽的母兔,表弟摸到它的大肚子里有众多肉团在蠕动。幸好它还活着,一双眼睛惊恐而又悲伤。我说赶紧把它放了吧。表弟说它的一条腿被狗咬断了,放了也不一定活得成。不如回去包扎一下,再给它喂食些营养,先让它生了小兔再说。  母兔第二天就死了,表弟从它肚子里剥出了六只等待出生的婴儿。  从电话里听到表弟传来的消息,我发誓今生再也不去猎兔了。我说自己与生俱来喜欢兔子,但我给予它们的又是什么?  在我们这个貌似文明的世界里,家兔衣食无忧,子孙繁茂;野兔却落荒而逃,日渐稀少。不光虎豹豺狼,就是狐狸、野猫、黄鼠狼这些个小混混,也都能在兔子面前耀武扬威,张牙舞爪,大开杀戒。为了活命,兔子的出路只有藏匿和逃跑。一遇风吹草动,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它们风餐露宿,居无定所,哪一天都不是安全的一天,哪一隅都不是祥和的家园。除非它们泯灭野性,乖乖被驯养。  如果兔子能够重新选择投胎,它会选择什么?  

(责任编辑: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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