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记忆的梗上永不荒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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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滴泪从眼角滑落,那是咀嚼岁月的味道而萌生的感动;当一抹笑在嘴角洋溢,那是揉捏时光的青睐而荡漾的激情。流年,暗涌;红尘,清欢。沾染烟火气息的我,习惯在经年的长廊里回首,打磨沧桑,拾及美好,兀自前行,从不谢幕。静好一段属于生命的旅程,他年,仍浅笑。  白落梅说:“记忆的梗上,谁没有两三朵娉婷……”,于我,记忆的梗上姹紫嫣红。纵白首于风,仍不荒芜。  童年的梗上,斑斓是一幅画  不问花开几许,不理凡尘纷扰。手握一粒沙可以凝成想象无数,脚踏一根草亦可勾勒童话无限。那时,云淡风轻,心,透明的。  童年的梗上,是粉红色的。长满生机,滋生盎然。一半明媚,一半欢愉。就算泪水,也是宝贵的琥珀。  第一次背着花书包走入校园,五岁半的我若一粒豆子,不起眼儿。但我却对新的环境充满好奇,最上瘾的无非是体育课的站队形。长发的我站在最前排,回头,身后一排的小脑瓜,举着手向我看齐。瞬间,天空都是彩霞。就连清晨上学时屁股上打针的疼痛,用脚后跟儿想都荡然无存了。  回家,母亲移栽的小苗在垄上耀武扬威地看我,而我觉得有必要“整理规矩”。以第一颗小苗为基准,我将其它秧苗一一拔了出来,然后一颗颗向前看齐,笔直的站成了一排。体育课在小园子里得到了重新的实践上演……当我满足于自己的杰作时,却发现小苗不再耀武扬威,而是蔫头耷脑地颓废于地面。我不懂,我的好心怎么如此不堪一击?母亲的嗔怪让我慌忙搓着满是泥土的小手快速跑回屋。“杰作”,只是母亲收拾的烂摊子了。  童年的记忆里,是没有羞涩的。就像月白如水,干净剔透。  跟屁虫,粘豆包,那群野小子都这样叫我。叫吧,随便。我就是哥哥的跟屁虫,我就是哥哥的粘豆包。花开为我,风吟为我,哥哥是我的。那河,那桥,那野草丛,总有一个乖乖女的身影夹杂在一群捣蛋鬼中间。捉蜻蜓,躲猫猫,看着野小子们一丝不挂的在水里游泳,我竟不知羞涩。相反,守着他们脱在河边的衣服慢慢睡着。四季挪移,快乐固定。我的脚印踩踏的是幼稚痕迹,但却包藏着快乐气息。那桥栏杆上的粉笔道道,是我,一次次美丽的勾勒。虽然,不知道代表什么意义,仅仅,是那段年华的铭刻。  童年的记忆里,想想,那自作聪明的“鬼机灵“,恰恰是荒唐的笑点。而那时,却是眼珠子一转“信手拈来”的灵感呢。  母亲买来香瓜,而我,却总是偷偷在柜子里藏起两个。然后若无其事的背着小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隔一会打开来看看。再隔一会,又看看。浅浅的表象总以为遮掩住“群众”的雪亮眼镜,其实背后是家人的偷笑。而仅仅睡了一个晚上后,就丝毫记不起自己的所作所为。直到若干天后,满柜子里散发出酸酸味道,我才知晓荒诞上演到了极致。不再背着小手踱步了,而是一溜烟赶紧抱个小凳子到樱桃树下看书了……  少年不识愁滋味。孩提时,象牙塔的故事诱惑着一颗纯粹的心。世界安宁而美好,不问烦恼之因,只看快乐之果。他年回首,童年的梗上,满是斑斓。像一幅画,静看几多眼,不离开。  【青春的梗上,激情是一首歌】  有点懵懂冲动,有点青涩多情。一卷书稿足以消磨冬日的寒冷,半晌沉思可以升华情的告白。那时,浪漫憧憬,心,柔媚的。  青春的梗上,是淡蓝色的。种植朦胧,施以忧郁。左手写情,右手执爱。穿越黑发的风,也是在绣一段缘的美卷。  那年,流行红舞鞋。女孩子的心,说出来就不够多彩,而含蓄才是嫣然的美丽。源自电视剧的诱惑,港台剧里呈现的少女双足穿着耀眼的红舞鞋,会令多少少女的心也蠢蠢欲动着一份奢侈的梦想。我,亦然。但我,不会直接地表述,更喜欢有人读懂我的眼睛我的心。如若,那是一份骄傲的幸福。  站在柜台前,看着无数鞋子中那个眨眼的红舞鞋,心,像小鹿乱撞,而嘴却不言语。我的身边有个懂我的哥哥。他知道,被他视为天使的我心思一二究竟为何。几日午后,“秋老虎”灼人,哥哥开车回来,伴着精美的一个盒子。我笑,依然不语;我心跳,却强装镇静。那红舞鞋静静躺着,等着一双小脚丫将其融化。走在校园,长长的马尾随风摇曳,红舞鞋足下生辉。那个秋日,似乎格外美丽,阳光下多了一抹亮丽的红色。而我的心,多了暖色。  青春飞扬,心的寂野时时会跑来一只兔子。但,总会被猎人逮住。  总有一封信静静躺在书桌上,每天亦然。不惊,不扰,但却令我的心“咚咚”直跳。想拆,害怕;不拆,好奇。慌乱的以书为挡箭牌,挂羊头卖狗肉,语文书下掩饰着偷看信件的尴尬。其实,没有过火的话语,无非就是什么“可以一起做作业吗”、“能借你的作文看看吗”之类的话语。但出自异性的手以一种朦胧的形式定时传来,无疑,对我是个牵强的暗示。脸,还是禁不住红了。然后斜着眼睛看那个不想看却又要看的角落,巧,迎上的是一道热烈的目光。而我,真完蛋,立马趴在桌子上。而最终,还是将此事一股脑告诉哥哥,我宁愿我的寂野固守一份安然安全。而那初涉我心野的兔子,还是被猎人逮住教育了一番,以看其今后表现为条件最终释放了。  青春的记忆里,想想,总有一个时代的追逐梦,也有属于那时的特色本性。沾染了曾经的色彩,诠释着那时的感动。  喜欢音乐,那时唯一的方式就是听录音机学歌。常常忘记吃午饭,蹲在班级一遍遍不断地倒带,边听,边抄歌词。“四大天王”的魅力远大于如今的那些什么流行明星,港台剧以及港台歌曲的魅力,让青春的我以及太多女孩子难以入眠。牛仔裤,霹雳舞,迪斯科,还有那些什么明星的粘贴头像,都像梦幻一样吸引我心。日记本上贴满明星的头像,再附上一首首歌词,拥有这么一本“宝典”足以在课下与人炫耀。听歌的习惯一直从初中到高中最后到大学,录音机陪我的日子数不胜数。像个亲密爱人,发出不同的美声,在我孤寂又伤感的日子,伴我奢侈度过难熬的时间。而“四大天王”的经典电影,直至今日,依然记忆犹新,成为我青春年华的祭奠,若一朵常开不败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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