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朋友说起他们学校一个三年级学生在期末考试过程中拒写作文的故事。
这个孩子叫孙凌,自幼天资聪颖,5岁就上了小学,喜欢读书,知识面比较广,被班里其他学生送了一个外号,叫“神童”。这个孩子这么聪明,可能有遗传因素起作用,其父母都是博士,爷爷奶奶也是知识分子。她年龄虽小,在班里成绩却是最好。
期末考试,作文题目是“谈谈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孙凌拒写。理由是“我从小就跟奶奶在一起,爸爸妈妈没有和我住在一起,平时也不常来看我,他们不爱我。”无论老师怎么劝解,她就是不写,最后说:“老师不是教育我们要诚实吗?我不能说谎。”
我觉得,这个题目确实出得不好,因为出题者没有考虑学生中可能存在的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学生中有孤儿、有单亲家庭、有留守儿童,当然还有不少像孙凌一样父母太忙无暇顾及而由老人自幼照顾的孩子。孙凌有父母,但是她感受不到来自父母的爱,强迫她写,除了说谎外别无他途,这与我们教育孩子写作“表达真情实感”的初衷是相违背的。至于说孤儿,当其看到这个作文题的时候,也许会受到一种无形的伤害。所以,我个人认为,考试的题目,还是出得宽泛一些好。比如说这个题目,可以在要求最后加上一句“写其他爱自己的人也可以”,这样就不会出现学生拒写的尴尬局面。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我的朋友,他说,这个题目是出自人教版三年级教材“语文园地五”。孙凌当时就拒写,后来语文老师找孙凌的妈妈,孙凌妈妈觉得很委屈,最后写了一篇“妈妈的爱”送到学校让孙凌抄到作文本上了。我说要是教材上出这样的题目就更不靠谱了,因为影响面更广。如果编写教材的专家可以看到我这篇文章,建议其将语文园地五改为“谈谈亲人(或其他关心自己的人)对我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