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从来没有吃过蛋炒饭。剩饭,妈妈只会用热水汆烫,或者用小盆装着,放在蒸锅里热;鸡蛋,她能做出圆润的荷包蛋、光滑鲜嫩的鸡蛋羹和金黄诱人的煎鸡蛋,但她从来没做过蛋炒饭,我也从来不知道鸡蛋和米饭的相遇会如此销魂,简直是变普通为神奇的蜕变。
第一次吃到蛋炒饭,是在初三时,转学到一个陌生的小镇上,学校门口的小商店除了卖水果、面包,还兼卖蛋炒饭。
体型魁梧的中年老板平时都坐在柜台外面抽烟,任老板娘忙碌地招呼着进来的学生,可但凡有人点蛋炒饭,他就会按灭烟,站起来系上围裙,洗手上灶。神情看上去有些漫不经心,动作却十分麻利。单手打蛋,搅拌蛋液;飞快地撕去火腿肠外皮,斜削成片。开大火,炒蛋,放火腿,扣进去一碗饭,打散,快速颠炒,最后撒一捏葱花碎和香菜末。几分钟之间就热气腾腾地摆到面前,红黄绿三色,看着就食欲大开。如果配上半袋榨菜丝吃,咸鲜香巧妙融合在一起,更加美味了。
当年,一盘蛋炒饭一元五,手里富裕的同学会买两元一盘的,多加个蛋或多切一根肠。而对我而言,一小盘普通的蛋炒饭已够奢侈,它也远没有一元的份饭和方便面抗饿。每次我大快朵颐,三五分钟就风卷残云般把蛋炒饭一扫而光,然后傻傻地看着光秃秃的盘底,恍惚地想,是我自己吃掉的吗?像极了偷吃人参果的猪八戒,怅惘幸福总是转瞬之间就消失了。
后来,为了延长幸福感,我会刻意走得慢些,从打算吃蛋炒饭的那刻起,从教室里踱步出来,磨蹭地横穿过不大的操场,不慌不忙地走过狭窄的马路。然后温柔地推开那浸染了黑色污渍的木纱门,高声地喊一句:“老板,来一份蛋炒饭!”然后盯着老板的每一步动作,从他站起身,到他把冒着热香气的盘子放到我的桌上。手拿着小白瓷汤匙,如同披荆斩棘的武器,将蛋炒饭的疆域一点点地蚕食掉,一下又一下地仔细咀嚼,饱满的味道在口腔中肆意漫游,过程被拉得漫长,每一秒都充满着欢愉。
到了大学后,第一个发现就是食堂里好吃的菜很多,但从来没有蛋炒饭。
有时特意出校去小店里找,有的店里放了太多酱油,颜色黯淡深沉;有的用的是热饭,刚从电饭锅里盛出来,口感黏黏的,远不如剩饭的气质清冷,富有余味;有的把蛋炒得太老,饭粒与蛋碎泾渭分明,如同一对怨偶。有人说:“饥饿是最快摧毁自尊的痛苦之一。”那盘食材简单,味道却格外动人的蛋炒饭每每从回忆里浮现,也让我疑惑,是那时太饿了的关系,还是店老板做的蛋炒饭确实美味呢?此去经年,物是人非,大概永远没有正确答案了。
有了自己的家之后,我曾经花了很大力气去试做各种蛋炒饭。关于到底是先放蛋液,还是先炒饭,看到热爱美食的作家们也著文探讨过,最后却都不了了之;而我因技术所限,只会先把蛋炒熟。除了胡萝卜、黄瓜,我还试过加入洋葱、青椒、火腿、笋干丝、杏鲍菇,配料的色彩艳丽,十分养眼。装盘后再放上一大筷头辣椒油,热辣与鲜香相遇,仿佛吹过来一场夏威夷的热风。
蛋炒饭不适合凑热闹的场合,它自身已足够丰富,一旦去迎合其它任何菜肴,就有种自贬身价的可惜感,所以它是属于一个人的盛宴。在一个疲惫的晚上,下班回到家,心饿得发慌,烧水做一锅清汤,趁功夫把配料切好,蛋液搅散,从冰箱里把冷饭拿出来,几分钟翻炒出锅。一个人,不用说话,小口喝汤,慢慢吃炒饭,享受着孤独的清欢。
偶尔看美食动画片《中华小当家》,看到一群食客围着一只硕大无比的锅,一勺接一勺地吃着山一样的蛋炒饭,满心羡慕——关于蛋炒饭,我从来没有吃够过呢!但是,还是学会了克制,一小盘的量恰到好处,吃得意犹未尽,念念于心,才不会厌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