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是降生自己的地方,每个人心目中的家乡都是美丽的,回想儿时它带来的欢乐,还有辛酸的情节……我试图用脑子里慢慢破碎的记忆用文字记录,为的是挽留那些小故事,总会有结局的,而我的结局是,终于,我又来到了这个充满爱和故事的小镇,继续开始我的故事……
国庆节那一天,我回到了分离三年的家乡===曹集,一个很小的镇子。 家里变了,房子“站”起来了,路也伸直了腰,平坦而有整齐。大岭还是那么高、那么陡,到离家不远处,我远远望见一个长的高高大大孩子,咿?那不是飞龙么,好家伙现在竟然比我还要高出半个头,他嬉皮笑脸的几乎用蹦的来到我身边,我恶意的打了一下他的大头,我们都笑了,暑假一别的再次重缝原来别有味道。坐在家乡的人们自己亲手做的板凳上,贴近温暖的秋风,体会爱的气息,平静的想着,解开了心中各种死结,还是这里好哇!如果可以我愿意继续住在我生活了10年的村镇,听着爷爷奶奶为我唱的土土俗俗的歌谣,倾听大自然的呼吸,呵呵,由此我要证明一个事实,在这里的确能使人变黑。以前,每到放长假时妈妈就会把我接到城里玩,一见到我就说:“哎呀妈呀,怎么又变黑了,跟黑碳似的”在学校也是,同学们都说我不是一般的黑,我郁闷呐,后来妈妈又告诉我,长相不算什么只要学习好就行了,从此我不再顾虑别人对我的指点,奇怪的是,当在城市里生活了三年后,我奇迹般的又白了半边天,婶婶叔叔也都很惊叹,婶婶很搞笑的说是在农村吹的野风,所以就黑啦!家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当然人也在改变。意外中,我看到了这样一幕,飞龙在理头发又是定型胶,又是喷水的,他转过身来看看我,问了句“哈---哈---哈,我帅么”我笑的差点就岔过去了,“恩,特别衰”,他不懂斜音[‘帅和衰’],自恋的又蹦又跳,对啊,人大了,心也再渐渐成熟嘛,飞龙不可能永远都是过去那个可爱无知、傻啦吧唧的小男孩,他也有长大的一天,思想和意识是留不住童真的岁月的,可,本性怎能扼杀? 下午,飞龙带着我、弟弟,还有等等小孩子一起偷鸡摸狗{我是无辜的……},现在家乡里的人们很聪明,发明了一名叫‘半步倒’的药物,作用是:吃过后不出半步就会倒地,本来飞龙准备是用这药捉鸽子的,天呐,他那个木鱼脑袋居然药了一户人家的狗狗,狗狗走了差不多半步,跌跌撞撞的倒下去了,够寒死人的,那狗的主人正在门口吃饭,瞄的一下就瞅见了,气的筋顿时暴出来,饭在嘴里被在说话的语言溢出,“小王八羔子……狗惹你们什么事了……”我们在一阵骂声中逃到了后面的院子,我又气又想笑的指着飞龙“唉,孩子你咋还跟原来一样”我用绝望、无奈的眼神看着他,他随手拽起我的辫子“所以呢,我要向以前那样对你,哈哈”算了算了,不计较这些琐碎事……可……可是,真的好痛哇! 把热情比做火,真是一点也不夸张,吃饭的时间后院的大娘,前院的姐姐都硬拉我去吃饭,我就一张嘴哪顾得这么多啊,我撇撇嘴找大嫂,大嫂瞪了我一下“他们叫你去,你难道不会说‘不’么?”我也想说,但是,我更在乎他们的感受,是的,亲人跟亲人之间的那种思念谁都无法拒绝、推迟,于是我做了一个很伟大的决定,这家吃了去那家,一中午我就跑了三家,吃了三顿饭,胃能受的了么。打从到家乡的第二天起我就一直拉肚子,受罪啊,没关系,因为我看到了比拉肚子更有价值的----满足、微笑! 我和他们一起来到了地里,飞龙早备好了一把刀,是用来去偷红薯用的,我独自一个人像幽灵般涤晃在田野里,天空好象触手可及,张开双臂却感觉在飞,或许这就奇妙之处,你想飞么?那就来这吧,一片望不到边的绿色仿佛临身到大海,夕阳缓缓的下落,能看清它的轨迹,近看,夕阳的光如橘子动人,远看,若苹果形象。10月4号回家,爸爸的期限,那就是明天了,“倩,来吃红薯了”我转过头小跑过去,恩……,好香啊!真是久违的野味。红薯总有一种说不出来味道,像春天,像太阳,像大海,我们边吃边唱着《长江》,歌声涤荡在天外…… 10月四号的早晨6点,叔叔找了车,上车的时候叔叔婶婶望着我,“倩,什么日子再回家来啊?别忘了经常想家喔!”大嫂露出一丝勉强的笑容。“放心吧,有时间我一定会来,飞龙好好学习喔,别再那什么…那……”“走走走,还说,赶快走吧”飞龙很滑稽的瞄瞄婶婶。我关起车门,头一直往后看,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眼睛湿润……
PS:总感觉这文很乱...呃..大家就这样凑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