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300字左右
日记是最自由、最随意的作文形式,它不拘一格,任人挥洒。但篇幅过少,不足以很好地表现写作者的意图;字数过多,又有罗嗦之嫌。所以小编认为,三百字左右刚巧合适,对于写作者和读者来说都是最好的关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三则三百字的日记,请大家一睹为快:
一、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 天气晴
太阳都升起来好久了,我家狗狗还在窝里不出来。
这只小狗可真够懒的,大清早还在睡觉,我这个大懒虫都起床了,它还趴在那睡觉呢!看它多懒,头上的毛都那么长了,都挡住视线了,还不理发,我想它肯定想留长发,不行!这公狗怎能像母狗一样留长头发呢?我得给它理发。
开始了!小狗好像不知我要给它理发,还用两只前爪摸了摸头上竖起的毛,好像在说:“怎么样呀,小主人,我的发型不错吧!”它还得意洋洋的伸了个懒腰,我趁机抓住了它,然后就用剪刀一下子就把小狗头上的那个所谓的“辫子”剪了!
可小狗好像很不乐意,就穷追不舍,一边追一边叫,好像在说:“小主人,我可没得罪你,干嘛剪掉我的小辫子?你不能毁我的容呀!还我的辫子!”它狂吠不止,于是我对它说:“喂,小狗你听着!你头上的`那几根毛会挡住你的视野,让你看不见路,会容易受伤,我帮你剪掉,那也是为你好呀!别好心当成驴肝肺,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于是我得意洋洋,大摇大摆走进屋,我终于帮小狗做了件好事,它会感谢我的。
小狗摸了摸头上那早已消失的头发,唉声叹气地走到屋檐,趴在那儿,呼呼地睡了起来。
二、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 天气晴
我最爱吃的饭就是蛋炒饭,因为我爱吃炒鸡蛋,也爱吃大米。
以前,蛋炒饭都是爸爸妈妈给我烧的,我从没烧过,因为爸爸妈妈怕这怕那,还有……呵呵,我有点不好意思讲—我懒得做。
今天中午,妈妈突然说:“你都这么大了,也应该自己烧一回蛋炒饭了!”“NO!”别以为我这次又懒得干……我还是不出丑吧——因为我根本不会,毕竟我还是第一次嘛!妈妈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说:“谁天生就会?谁不是学起来的?来我教你。”接着,妈妈一边说一边做着我就开始炒了起来。
第一步:打蛋。我拿来两个蛋,把蛋壳磕破,将蛋黄和蛋清一股脑儿倒进碗里,再用妈妈教我的方法打了起来。
第二步:炒饭。我先把昨天剩下来的饭拿出来,放在一口碗里,接着打开煤气灶和油烟机,然后,我在锅里放上油,再慢慢放上饭,用铲子炒起来,直到冒烟了——不是烧焦了——就行了。
第三步:放酱油。我将酱油放在铲上,然后铲起饭来,直到酱油均匀了,就好了。
第四步:放蛋。我将蛋全倒下去,然后用铲子铲了起来。如果蛋桨凝固了,那一碗香喷喷的蛋炒饭就大功告成了!
我吃着自己炒的蛋炒饭,觉得特别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