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某日.公司董事长张某召集并主持召开
下列各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某日.公司董事长张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6名董事,董事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增选职工代表李某为监事; (2)决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内向乙公司进行投资,并制定了相应的投资方案。 (3)决定为其子公司丙与A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保证的数额超过了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在讨论该保证事项时,只有董事赵某投了反对票,其意见已被记载于会议记录。其他董事均认为丙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对该保证事项投了赞成票。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均在会议记录上签了名。 丙公司在其与A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未履行债务,A企业要求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遭受严重损失。公司股东大会在参考了乙公司上一期期末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后认为,乙公司经营业绩优秀,公司潜力非常大,因此一致通过批准了董事会制定的投资方案,决定向乙公司进行投资。但依法对乙公司进行出资后,乙公司因为财务造假问题被公之于众,经查,乙公司经营亏损严重,而为其提供审计的B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不实审计报告,甲公司投资损失惨重,遂依法对B会计师事务所提起侵权赔偿诉讼,要求B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B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虽然乙公司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明显与会计准则相抵触,但当初进驻乙公司从事该审计项目的审计人员为本事务所招聘的临时工,业务水平较低,其编制的相关工作底稿质量较差,项目负责人也未认真审核便通过,因此本所并非故意出具不实报告,但终归造成了甲公司损失,本所愿意就被审计单位乙公司不足承担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要求: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董事会会议决议增选职工代表李某为监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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