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是某IT企业的高管人员,2013年1月李某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的工资收入为30000元,当

7 查阅

中国公民李某是某IT企业的高管人员,2013年1月李某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的工资收入为30000元,当月取得2012年的年终奖50000元,企业为其负担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款中的3000元; (2)向林科院提供了一项专有技术,一次取得专有技术使用费40000元; (3)出版专著一本获得稿酬18000元,后追加印数,取得追加印数稿酬2000元; (4)担当一家大型企业的独立董事,但未在其任职,取得不含税董事费收入50000元; (5)取得持有股权2年的某上市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20000元; (6)在出访法国期间,其专著被翻译成法文出版,获得版权收入20000欧元,(1欧元=8元人民币),在法国该项所得已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3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取得的当月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李某取得的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包括企业承担的部分); (3)李某提供专有技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李某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6)李某取得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7)李某在法国取得的版权收入回国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1)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3500)×25%-1005=5620(元)(2)雇主为雇员负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款,属于雇员又额外增加了收入,应将雇主负担的这部分税款并入雇员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规定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年终奖平均各月: (50000+3000)÷12=4416.67(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3000×10%-105=5195(元)李某年终奖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195—3000=2195(元)(3)提供

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