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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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注册地在北京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不考虑除增值税、营业税以外的其他税费。丁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丁公司有关房地产的相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08年1月,丁公司自行建造办公大楼。在建设期间,丁公司购进一批工程物资,价款为 1 800万元,增值税为306万元。该批物资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该批物资全部用于办公楼工程项目。丁公司为建造该项工程,领用本企业生产的库存商品一批,成本280万元,计税价格30

参考答案:

(1)①借:工程物资 2 106 贷:银行存款 2 106 ②借:在建工程 2 106 贷:工程物资 2 106 ③借:在建工程 594 贷:库存商品 2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额) 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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