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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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进行了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不构成承诺,应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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