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2007年1月1日,从B公司购买一项商标权,由于长江公司资金周转比较紧张,经与B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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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公司2007年1月1日,从B公司购买一项商标权,由于长江公司资金周转比较紧张,经与B公司协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款项。合同规定,该项商标权总计3 000 000元,每年末付款1 000 000元,三年付清。假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5%,假定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假定取得的商标权采用直线法按5年摊销。2011年1月1日,长江公司将上述专利权对外出售,实得款项600 000元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按年摊销无形资产和确认利息费用。要求:编制长江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日与上述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保留到整数)

参考答案:

(1)2007年1月1日无形资产现值=1000000÷(1+5%)+1000000÷(1+5%)×(1+5%)]+1000000÷[(1+5%)×(1+5%)×(1+5%)]=2723248(元) 确认融资费用=3000000—2723248=276752(元) 借:无形资产一商标权2723248 未确认融资费用276752 贷:长期应付款3000000 (2)2007年12月31日 借:长期应付款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第1年应确认的融资费用=2723248×5%=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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