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委托N公司(N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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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委托N公司(N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加工材料一批,M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 00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0万元。该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 M公司收回材料后继续用于加工应税消费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材料M公司已收回,则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A.1 300B.1 220C.1 200D.1 370

参考答案:

CN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是不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M公司收回后继续用于加工应税消费品,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在以后销售环节中进行抵扣,所以消费税不应该计入产品的成本。所以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1000+200=1200(万元)。【该题针对“委托加工存货的初始计量”知识点进行考核】

中级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