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企业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2006年3月6日,甲企业因购买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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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企业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2006年3月6日,甲企业因购买商品而欠乙企业购货款及税款合计234万元。由于甲企业财务发生困难,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于2007年3月5日,双方经协商,甲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偿还债务,该产品的销售价格220万元,账面成本18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万元。乙企业接受甲企业以产品偿还债务时,将该产品作为库存商品入库;乙企业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4万元的坏账准备。则甲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为( )。A.18.5B.22.4C.23.4D.33.4

参考答案:

C甲企业的债务重组收益=234-220-220×17%=23.4

中级会计